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七十八章 斩尾巴(6) (第1/3页)
第七十八章斩尾巴6
钱伯芳供述的不少。可是铁良臣发现,实际上钱伯芳对李景俭的了解非常少,和他打交道的,多是元律师这个中间人,钱伯芳的手中,缺少指证李景俭的有力证据。
至于元律师,铁良臣又提审过两次后,不得不放弃从他这里打开僵局。如果钱伯芳所言为真的话,那么元律师绝对是李景俭的死忠,这种忠诚就是愿意为对方不惜去死,甚至生不如死。
当然,钱伯芳毕竟和李景俭勾搭多年,不可能连一点对方的把柄都没掌握,事实上,钱伯芳的供述中有很多这样的线索。
比如,元秀所招供的那桩倒卖太仓库粮案,就是李景俭和钱伯芳勾结的经典例子。钱伯芳说,当日,李景俭从户部开凿出了调派粮食的公文,然后由他指使太仓令元秀持公文将新粮调出,然后在秘密之地换成旧粮后。再用另一份户部公文,将旧粮调入仓库,充作赈灾新粮。
这个过程,如果没有户部公文的参与,钱伯芳即便身为司农卿,也没有权利单独调度粮食。而当时,钱伯芳还幸灾乐祸地想,即便以后事发,自己也有脱身之策,因为那些加盖着尚书省印符和户部印章的公文在理论上是完全合法的,要追究,也是追究李景俭的责任。
铁良臣听后,立刻抓住了线索的重点,那就是那些加盖了印章的公文。如果钱伯芳供述为真,这些调令一定能在尚书省找到记录。而如果记录能和钱伯芳所说的时间对应一致,便可以认定这些调令存在违法嫌疑。
可是经过调查,尚书省以及户部的档案计薄中,并没有一条能对上的记录,难道钱伯芳在说谎?
铁良臣不认为是这样,他想到的更为可能的一个原因是:李景俭从一开始和钱伯芳合作就没安好心,他对钱伯芳处处设防,那些公文,或许根本就不是从户部开出的,而是李景俭让人伪造的。
他有两个理由这样认定,一是凭着李景俭和钱伯芳手中掌握的权利,以及被他们控制的大批官吏的作用,他们根本没必要冒着暴露自己的风险开具真公文。因为公文一当出现差错,顺藤摸瓜很容易抓到他们幕后主使者的把柄;还有一个理由是,钱伯芳提供的一封所谓李景俭给他的亲笔书信,同样也是伪造的。
这封书信是在他们狼狈为奸侵吞一笔巨额财富后,李景俭写给钱伯芳的。其中很多内容都是勾结贪污及其对脏银的处置讨论。但是经过大理寺有关专家的认真比对验证后,认为其上的私人印章是伪造的,而书信的字迹虽然很像李景俭的笔法,但也乃假冒。
从这封信,铁良臣更加看出,李景俭这个人是多么阴险,或许他早就预料到有这么一天,因此事先布置,好让钱伯芳乖乖入套,做自己的替罪羊。
验对字迹后,办案人员暗中调查宰相李景俭的消息不胫而走,这带给他们巨大的压力。陈仙奇最先顶不住,马上托病卧床不起,说什么都不再到刑部办案。
狄希源也有了退意,不过他不是因为惧怕权贵,而是认为钱伯芳在撒谎,在误导审案人员。他不建议再继续查下去。
铁良臣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说服狄希源再给自己一点时间,只有三天,也顶多三天,到时候即便狄希源不阻拦,铁良臣也认为朝廷肯定会进行干预,斥令让自己停止。
因为,宰相的权威不容侵犯。
时间无多,铁良臣只有孤注一掷,他反复梳理钱伯芳的供述,试图找出关键所在。
这一次,铁良臣的目光盯在了长安城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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