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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七十七章 斩尾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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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七十七章 斩尾巴(5) (第1/3页)

第七十七章斩尾巴5

说起元律师这个人。此人也非简单之辈。

他少年时英俊有豪侠气,博学又善文,十七岁便高中进士。当时长他十岁的侄子元衡中了进土第一名,元律师觉得作叔叔的丢了面子,竟推辞敕令不出。后第二年再举甲科,他的文章用词风流,博采众长,当时的主试官吏部侍郎王博阅卷后不禁拍案叫绝,当场题为进士第一名。

可是元律师因为无意中得罪过当时权倾朝野的武澄宇党重要人物—宰相曹斐,结果被打发到安西都护府辖下的敦煌城去做一名戌边小吏。

因为一次少年的冲动,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元律师在那处苦寒风沙之地,沉沦了整整十年。

十年后,锐气尽消的元律师只身孤影回到长安,隐居城外终南山著书立传。

要强调一点的是,元律师之所以能回到长安城,而没有老死塞外,帮了他大忙的就是韩泰的叔叔韩三原。

韩三原久慕元律师的才华,当年元律师上京赶考时,韩三原为了求得他亲笔题写的诗赋,曾数次登门拜访。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朋友。

十数年后,韩泰的父亲—冠军将军韩天原出任安西副都护,韩三原托了二兄的关系,终于将敦煌小吏元律师调回了长安。

回来后,元律师辞官隐居,结茅庐于终南山,与窦昭、韩三原并称“终南三友”,世人仰慕。念宗皇帝在大宗二年、五年,两次下诏,招揽天下贤士,窦昭、元律师先后出仕,唯有韩三原立志修道,终没有下山。

元律师归朝后,先后任大理评事、京兆司户参军、礼部郎中,黄龙二年,他又被擢为门下给事中,参与机要,黄龙五年,迁翰林学士、翰林待诏,六年转盐铁署长史,黄龙八年,李景俭举荐他为“参议朝政”辅相,但最后败在了竞争者—中书侍郎黄展手上,拜相失败。

在案发前,有传闻称元律师很可能将被朝廷授予“青苗使”的重任,到江南主持新青苗法。

就是这样一位宦海多年、资历雄厚的老官员。最终还是栽在了一个“钱”字上。

通过对元府的搜查,表明元律师的身家也当在百万贯之上,可是元律师此人平日衣着朴素、行为节俭,他甚至要求妻儿和自己一样,每日只吃两顿饭,真是让人难以想象,他到底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面对查获的如山铁证,元律师仍然不置一词,时移世易,刑讯人员当然不会再像从前那般客客气气对待他,马上严刑伺候,元律师秉性刚烈,老而弥坚,竟然毫无开口之意。

直到钱伯芳案有了重大突破——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两方办案人员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钱伯芳和元律师相互勾结,通过包庇走私、出卖批文、指示属下舞弊等手段,侵吞大量国家财富。

似乎是知道自己的隐瞒已经无法包庇同犯,元律师终于受刑不过,招供了和顶头上司钱伯芳勾结的事实。

通过他的相关供述,可以清楚地看到襄州走私案这个庞大犯罪网络是如何运作的:首先。以王保为首的走私组织者,通过各种渠道,或非法生产或从其他地方走私、运输,积聚盐铁甚至黄金等利润巨大的朝廷严禁物资;然后通过和他们相互勾结的各地不法官吏包括军中将校,获取特别通行令,从而借助驿道,运输到目的地;在各处目的地,再由驻扎当地的盐铁署官员打上准售标印,开具批文,以正规商品的名义,进入市场。

这个官员集体犯罪的大案,涉案人员是如此之多,以至于随便一抓,竟然连关押场所都变得人满为患。但是仔细查下去,才会发现,这些人都是小喽啰,真正的大鱼非常狡猾,要追查像钱伯芳这样的最终人物,没有元律师这种重量级中间环节人员的招供,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再说钱伯芳那边。铁良臣是个办案老手,他深知此案的棘手,依照钱伯芳的身份地位,要定他罪的话,一般的证据是没什么分量的。

将案宗又仔细梳理了一遍,铁良臣决定从钱伯芳的“羽翼”入手。

钱伯芳有两名亲信,一为太仓令元秀,一为上林苑监宋叔青。

根据掌握的证据,尤其是那本账册中记载的信息,太仓令元秀为重要涉案人员。已被逮捕收押,只是因为诸事繁杂,还没有时间对他进行审问。

铁良臣决定在元秀这里,找到钱伯芳的突破口。

元秀是钱伯芳的重要干将,不仅深得钱的信任,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官员,从这方面来说,元秀必定对钱伯芳感恩戴德,要想让其背叛恩主,恐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是一般人的想法,铁良臣却反其道而行,他认为正因为元秀是钱伯芳的心腹,所以如果能打开这个突破口,那么这桩案子也就没什么难办的了。

元秀必定掌握着钱伯芳的致命要点。

审讯开始,元秀果然很顽抗,稍加尝试,铁良臣便果断地放弃了刑讯逼供的念头,他感觉这个人性格执拗,太激烈的手段只怕反而适得其反。

铁良臣推心置腹地对元秀说:“相信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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