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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六十三章 监狱黑暗

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六十三章 监狱黑暗 (第3/3页)

“宰白鸭”之事,同样引起丁晋的极大关注,自张归霸口中得悉此事后,他除了震撼,比张忠志想得更多的一点是:监狱腐败由此可见一般。

自古以来,领导者认为人多少都会有邪恶的意念,光是“礼治”并不能使人得以约束,那么,为了巩固皇权,打击造反,为了使百姓守法,维持社会秩序,需要更强大的力量才能限制不法行为,使人感到害怕的刑罚便担负起此重责大任,而监狱,就是执行刑罚的主要载体。

这种暴力机关,因为他们直接掌握着控制他人人身自由及毁伤其身体的极大权利,再加上负责的官吏们,多是一些官场上的底层分子,大多数人看不到长远愿景和规划,只会重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因此,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极易在这里滋生。

而襄州监狱系统的弊症,早在剿匪之时,丁晋已接触到一些。当时,伴随着轰轰烈烈的清剿运动,各地监狱人满为患。人多了就容易出问题,可是监狱官吏并没有从根本上寻找症结,出了几次事后,谷城狱的管理人员想出一个非常极端的控制办法。

这个办法就是用更严酷的手段来震慑犯人。他们设置了一些“洗心迁善房”,将那些不安分的人员禁锢其中。有时候,十几个人被关在几平方的“小黑屋”里,吃喝拉撒全在里面,有些人犯甚至被关押数月之久,甚至一些人死在屋中数日,直至尸体发臭,狱卒都不理不睬。

襄州监狱的问题,不只在问题的存在,还有问题的被忽视。丁晋只从属下官吏的片言只语中,便能看出些危险的端倪—整治监狱已经刻不容缓,但要命的是,大部分官员并没有看出其中的严重性。

马秋的哭诉,虽有夸大其词,但人满为患、管理混乱、狱卒不驯等等症结,还是让丁晋看得揪心不已,他决定立即开始整顿行动,不过这一次不能像剿匪一样满地开花,而是先寻一个“试验点”,寻找弊病、积累经验。

丁晋挑了襄阳县大牢作为第一个整顿对象。

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近。

襄阳令郭豪是一个脾气火爆的人,这样的人通常性子也急。得到丁晋的命令,他虽然有些不以为然,但还是立即抽调干练人员,对监狱进行了由里到外,由上至下的梳理和整顿。

这一整顿,就让原本自信满满的郭豪傻眼了,如果不是调查报告都是有根有据的,他根本不会相信自己管辖的部门,竟然会存在如此多的罪恶和黑幕。

调查显示,襄阳大牢不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管理人员自身的腐败和犯罪。

根据调查到的一些事实看出,狱卒们曾控制盗窃嫌疑人夜出偷盗,得脏分肥;狱官们利用民事诉讼,向命案牵涉人敲诈勒索,并在牢中对人犯恐吓诈骗,甚至私下收钱放人;他们肆意调戏奸污在押女犯、任意责打**犯人;以关班房为威胁手段敲诈平民;向在押人犯收取高价饭钱等等。

郭豪羞愧难言,自请处分。

丁晋没心思责怪他,郭豪调查出的问题比他之前预想的更严重。而这还是在襄阳,是刺史府权威覆盖地,尤其郭豪为人严厉,他的属下都很怕他。但就是“怕”之下,这些不法之徒依然敢作出这么多胆大妄为之事,可见这个被官员们集体忽视的监狱腐败问题,已到了不得不清理的时候。

丁晋派刺史府司功参军袁公瑜,协助郭豪整治襄阳大牢。

这番安排不言而喻,自然是想让袁公瑜在此过程中,总结弊症及整治经验,然后,再将他派出去治理各地监狱。

派专人到各县整顿监狱,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三令五申地发布命令责令各县官员自行整顿,这也是不得已的事情。因为丁晋发现,他的一些命令,有时候在下面根本贯彻不下去。

坏就坏在一些不安分的中间环节上。

丁晋知道,一些狡猾的官吏执行上面法令的时候,如果对自己有利,这个法令就不难贯彻;如果对自己不利,既吃力又得罪人,那么上面下达的命令就等于一纸空文。为了不执行或者少执行对自己不利的法令,同时又不受到上边的怪罪,他们还会发展出一些伪装术,比如欺上瞒下、以虚文应付法令的策略等等。

所以说,千万不要以为你坐在那个位子上下面人就都正心诚意地听你的。在你之下,还有很多中间环节,一环管着一环,如果其中有一环出了问题,那么法令可能自此而终,或者没有收到效果,或者收到反效果。

如果你不能处理好这个不安份的中间环节,很多人还都以为实权并没有在你这里,惧怕对方的yin威或者认为你的权力鞭长莫及,而不会真正听你的。

而袁公瑜的任务,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拨乱反正,借清理这些出现问题的中间环节,来宣示丁晋的权威。然后,再以丁晋的权威加大整治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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