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闻香教发展及王氏家族 (第2/3页)
传。徒弟称师父为爷(即系“主上”),称师父之子为少爷。师父死了,多为师父之子替父重新传教,而徒弟必须再另拜师父,方可继续留教,多为拜师父之子为新师父。在茶门教教内,徒弟自称为弟子,教徒见了爷和王姓少爷都得磕头,徒弟还要给师傅钱,其称为“朝上”(即系“上朝”),朝上的钱称为根基钱,将来即为元勋钱,意为打下根基为弥勒佛下世作准备。
茶门教内部一般规定教众须吃斋行教、不食葱蒜。教首须向入教之人口授“三皈五戒”,即“皈衣(依)佛、皈衣(依)法、皈衣(依)师,并戒杀、戒盗、戒淫、戒酒、戒诳语句”。悬挂弥勒佛图像,供清茶,并念诵偈语和教内经文,也有供奉观音的。除此之外,有的教首在传教时每日向太阳供水一杯,磕三次头;有的早晚烧香供茶,并给人供茶治病;还有的用“卢木点杖”作为入教仪式,即用竹筷点入教者的眼、鼻、口、耳等处,并将竹筷插在瓶内供奉,作为死后到阴间吃斋的凭据。茶门教各教首在各地传教时,所传教义、教规及传教仪式大体上是一致的,但有些教首则对细微处作了一些调整,掺杂一些个人的治教元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吸引更多的群众入教。
茶门教教内潜在的核心制度实为金钱制度。因为无论是教首,还是教徒,“传教敛钱”才是其创教及传教的真正动力。嘉庆年间山东学政王引之曾这样形容:“彼为邪说者,知愚民之可以利诱也,于是借敛钱之说邀其入教也,则己之钱入于人之手,其人入教而又传教也,则人之钱入于己手。辗转传教则辗转敛钱,愚民信以为生计,遂相与从之。”教徒在入教之后,如果能成为“师傅”或者更高级别的教首,便能从新入教的教徒或者下一级的教首身上收取入教的钱,以及其他所谓的“根基钱”、“种福钱”、“线路钱”等。所以,“传教敛钱”也是创教者王氏家族能从农民、小手工业者一举变为富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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