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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东域篇(中) 第一章 渡河

第十二卷 东域篇(中) 第一章 渡河 (第3/3页)

经沦陷,连首都都快要被占领了。这种快要沉的船,琼恩才没兴趣上。

“未必啊,听说恩瑟军最近打了几个漂亮的反击,局势已经有所好转。而且正是这种危急关头,才是你展现英雄气概,俘获美人芳心的好机会嘛。之前伊森不是说过吗,神姬曾经宣布,谁能击败穆罕军,斩杀神王,她就委身下嫁——这么好的机会,人财兼得,你还不赶紧把握。”

“谢谢,不用了。”

英雄气概什么的,琼恩从来就没有,也不想有。对于那位传说中美艳无俦的恩瑟神姬,他当然是有兴趣,但再有兴趣,也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两国交战,千军万马,岂是区区个人能够左右局面的,更别说穆罕那边还有五个神王呢。

“那就换条路,反正神姬和穆罕正在打仗,自顾不暇,我们趁火打劫,把那座浮空城抢到手。”

“然后等他们之中的胜利者过来追杀我们?”

莎珞克的主意以不听为妙,这是之前经验教训的总结。琼恩忽略了魅魔的蛊惑,经过深思熟虑,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先到浮空城,看看情况再说。

“你这不是等于什么都没说。”

琼恩不理她,继续看资料。

迷失森林呈一个弯月形状,浮空城,现在叫雅尔贝琳娜城的位置,是在森林靠近东南角的地方。从彻森塔过去,要穿过大半个森林,路线很长,但并不难走。据之前去过浮空城的人说,只要按照固定的路线走,晚上在固定的宿营地点休息,就很安全,不会遭遇什么危险。若非如此,普通人也不可能抵达这座森林中的城市。

“如果不按这个路线走呢?”

“传说就会失踪,下落不明,估计被野兽给吃了吧。也可能是被树精给迷住了——据说迷失森林里有漂亮的树精呢,主人有没有兴趣去抓几只来观赏。”

“哪有什么树精,是精灵吧。”

很多地方都有树精的传说,故事大同小异,基本上就是猎人、樵夫在森林里迷路了,遇到一位美丽而又神秘的少女,然后发生一段宛如梦幻、不可描述的经历。故事里的这些少女大多以树叶为衣,以花冠为饰,在森林里忽隐忽现,被认为是树灵所化。比较靠谱的说法,是这些人遇到的就是精灵。大陆上的绝大部分精灵都已经在“大撤退”中,随精灵王庭迁居到海外的永聚岛,但还是有极少数精灵留下来,继续生活在森林深处。精灵以容貌秀丽著称,没见过的普通人被其吸引,误以为是什么树精、林中仙女,也属寻常。迷失森林昔日曾经是精灵帝国“莫岚”所在,如果还有精灵居住,那是一点都不奇怪。

如果真有树精,琼恩还挺想抓几只来看看,但精灵就算了。日精灵、月精灵、黑暗精灵,哪种琼恩没见过,不但见过,还上过呢,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觉得不会是精灵,”莎珞克说,“精灵怎么可能会看上猎人或者樵夫。”

“也对。”

精灵大多性情高傲,自觉是比人类更高级的生灵,而且他们以森林为家园,亲近自然,对于捕杀动物的猎人、砍伐树木的樵夫,不可能有什么好感。

正说话间,凛气喘吁吁地跑进来,看见桌上那杯琼恩刚刚喝了一口的奶茶,二话不说抓过,咕噜咕噜一饮而尽。

“......你怎么还是这习惯,就不会吸取教训吗?”

“什么教训?”凛愕然,“哦,你又在里面放了媚药?难怪我现在感觉好热,都快要出汗了。”

“这次没有!”琼恩扶着额头,“你感觉热是因为你一路跑过来的。”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又想**哪个女孩子——不对,你现在有心无力,只能打塔姐姐的主意。对了,她呢?”

“你的塔姐姐一大早就把我**了,现在正在补觉,”琼恩有气无力地说,“别闹了,有什么事?”

“哦,是这样,有几个人不听话,想请你去教训他们一顿。”

凛用附带强制传送的邀请函,把彻森塔的各路诸侯都弄到了圣渊城,要他们协商出一个和平统一的方案来,协商不成就不放人。在琼恩看来,这分明是异想天开,但也懒得多管,凛既然喜欢,就由她去折腾好了。事实正如他所料,这些人虽然身陷牢笼,一个个依旧难缠得很,除了有一个领主积极表态支持,绝大多数都不吭声,不表态,推出几个家伙打头阵,无论凛怎么劝说,坚持就是不肯松口。凛很郁闷,于是跑来求助。

“居然还有人支持你?”琼恩对此很好奇,“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艾塔克城的领主,名字我忘了,外号叫做‘四十公爵’,”凛说,“一个中年大叔,听说有个宝贝女儿,整天念叨要找个好女婿。”

琼恩知道艾塔克城,在彻森塔也是能排进前十名的城邦,虽然由于地处偏远的缘故,号召力不强,但也算是有点分量了。艾塔克人擅长筑城,彻森塔的很多城池都是他们建造的,“艾塔克民工”的名声颇为响亮。至于这位“四十公爵”,就未曾耳闻了,这外号也太奇怪了点吧。

“听说他以前是个泥水匠,后来在工地上搬砖,搬到四十岁,也才是个小工头,有一天忽然发奋,率领一帮工人造反,把原本的城主赶下台,自己当了领主,自封公爵。因为是四十岁登位,所以就自号‘四十公爵’。”

“原来如此,我说这外号怎么这么奇葩,一听就没文化。”

有没有文化不重要,关键是这位四十公爵不知道怎么想的,不但主动地投靠凛,还帮忙游说其他领主,要多积极就有多积极。可惜他的威望平平,起不到太大作用,暂时还没什么显著效果。

“你要别人听你的话,当然不可能单纯靠讲道理啊,”琼恩说,“威逼利诱嘛,懂不懂。”

“威逼我不擅长嘛,”凛说,“利诱?难道要我换一件更性感的衣服?”

“是让你利诱,不是去****琼恩叹了口气,“你怎么不去找艾弥薇?”

“她忙着呢,没空理我,我看就你整天无所事事,坏点子又多,所以就来找你了。”

“......”

“这个很简单嘛,”莎珞克在旁边说,“我去把他们揍一顿,切几根手指或者卸条胳膊,保证就服服帖帖了。”

琼恩摆摆手,“要文明,”他说,“不要整天打打杀杀的,成何体统。大家在一起协商做事,要你情我愿,双方共赢才好,对于思想境界不高的朋友,要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要动辄使用暴力。”

“所以?”

“我将给他们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

“什么条件?”

琼恩哪知道开什么条件,他刚才纯粹是装逼而已,不过说到这句话,倒是想起一件事来,前贤所为,实在值得仿效。“这样,”他吩咐魅魔,“你帮凛跑一趟,今晚半夜去把那几个人的坐骑脑袋砍下来,放在他们的床上——哦,不对,他们是被强制传送过来的,没有坐骑,那你就去随便找几匹马吧。”

“......这就是你所谓的说服教育?”

“没错啊,说服教育包括两种方式: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

“听不懂。”

“意思就是一种是讲道理,另一种是不服就揍,揍到他愿意听你讲道理。”

“好吧,我明白了,”莎珞克说,“但一定要马?圣渊城里没有几匹马啊,别的行不行,我觉得砍几只猪效果也是一样。”

“不行,必须是马,”琼恩严肃地说,“而且必须是黑色,这样比较有震慑力。”

“猪头也很有震慑力啊。”

“猪不清真。”

莎珞克当然听不懂,她也无法理解为什么马头就比猪头更有威慑力,但也没办法,只好听命行事,按照琼恩的要求去做。

这种说服教育很有效,第二天下午,凛兴冲冲地跑过来,表示那几个原本冥顽不灵的家伙忽然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言辞恳切地表示坚决拥护统一,坚决支持凛做女王,从此他们就是凛女王的忠实走狗,谁敢不支持,就打烂谁的狗头,还要他上一百只脚,永世不得翻身。

总算取得了进展,凛很高兴。琼恩见她玩得高兴,便又给了一些建议,又让莎珞克去给她暗中帮忙。十天后,这些大大小小的城主们终于达成了共识,形成决议,内容如下:自即日起,彻森塔重归统一,仍然以辛巴城为首都,政体采用联邦制,原本的各城邦仍然保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但不得再保有各自的军队、警察和监狱,行政官吏仍由各城邦自行委任,但司法系统由中央政府直属。商税统一征收,上缴国库,禁止各城邦自设关卡,自定税率。以及,承认察斯萨教会为合法组织,可以公开传教,同时宣布宗教信仰自由。最后,大家一致推选凛在圣渊城加冕为王,作为彻森塔的君主,同时考虑到女王垂拱而治,世俗杂务,不必亲力亲为,又以七个大城邦的城主组成了名为“政务院”的机构,代女王处理日常事务,遇事协商而定,有分歧则投票,少数服从多数;有特别重大疑难之事,再报于女王裁决。政务院的领袖称“首相”,在凛的坚持之下,由那位“四十公爵”担任,任期五年,到期改选。

彻森塔分裂数百年,城邦林立,各自为政,原本是个无解的乱局,但如今埃卜拉先折腾了一遍,圣渊城又打了一战,该死的人都死光了,倒是迎来一个难得的和平契机。彻森塔人又非常崇拜红龙王,凛在战斗中显现出红龙之身,已经被很多人认为是传说中的“圣女”。种种机缘巧合之下,居然就这样把事情办成了。

“所以以后我就要称呼你为凛女王了?”

“是红龙女王,”凛纠正,“彻森塔王国的君主,坠星海的守护者,炎龙之力,火焰之灵,应天命而降的圣女,红龙女王凛陛下。”

“你这头衔也太长了点吧。”琼恩吐槽。

“听起来气派嘛。”

“好好,”琼恩反正不在意,“那我是不是应该有奖励啊。按照惯例,国王登基,应该大赦天下,遍赏功臣,我也算是做出了一点贡献吧。”

“有啊。”

凛在琼恩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然后红着脸跑开了。

“她刚才说什么了?”梅菲斯正好走过来,看到这一幕,笑着问。

“没什么。”

情人间的密语,有不可告人之处,梅菲斯也不多问,“我那边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她说,“在这里也耽误得有点久了,准备准备,去恩瑟吧。”

“好。”

“对了,你之前让莎珞克找的那个向导,他刚才突然来找我,说不想做了,要辞职。”

“为什么?”

“他说以前去恩瑟,是因为彻森塔不太平;现在太平了,他当然就不去了。政务院已经颁令,减免农税,赈济灾民,他准备回老家种田去,村里还有位姑娘等着他回去结婚呢。”

“......算了,有没有向导无所谓。”

中土历法,1374DR,六月的第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琼恩一行七人渡过了蜿蜒河,踏上恩瑟的土地。在他们的前方,是一望无际的大森林。

然后,暴雨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