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东域篇(上) 第十二章 诺娃 (第2/3页)
这家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寻常,只是生意着实冷清了点,半个客人都没有,一位胡须花白的老人坐在柜台后,头像小鸡啄米般一点一点的,正在打瞌睡。
梅菲斯左右看了看,又仰头望了望招牌,“地方肯定没错。”
她走到柜台前,咳嗽了一声,老人抬起头来,迷迷蒙蒙的双眼打量了一会梅菲斯,又看了看她身后的琼恩。“客人需要什么?”他慢吞吞地开口问,“本店物美价廉,应有尽有,本小利薄,概不赊欠。”
梅菲斯将右手放在柜台上,“我需要一柄在黑暗中才能看见的剑。”
老人低头看着她的手,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请进,”他咳嗽了一声,说,“这位是?”
“他是我先生。”
老人不再说话,低下头继续打盹,梅菲斯和琼恩从他身边经过,走进这家武器店的门。
此时大约是下午三点多钟,天色还不算太晚,然而店里明显日照不足,黑沉沉的,地面上堆满了各种半成品和待修理的武器,勉强空出一条道。梅菲斯走到一面墙壁前,寻找了片刻,最后发现一个凸起的地方,按了下去。只听得扎扎扎地响,地面移开,露出一条通往下方的石阶。
“你掩护我。”梅菲斯轻声说。
琼恩将手藏在袖中,一直扣着法术,然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他们沿着台阶走了大约三四分钟,看见了一间地下室,四周的墙壁上有灯光。在地下室的中央,有一张圆形的桌子,周围摆放着六张椅子。桌椅都是用烟灰色的木头制成,看起来已经颇有些年头了。
梅菲斯在其中一张椅子上坐下,示意琼恩站在她身后。
一阵风拂过,另外五张椅子上同时出现了人形虚影,但看不清楚,只能依稀辨出轮廓。梅菲斯的到来似乎让他们颇为惊讶,琼恩听见有人低低地“咦”了一声,紧接着,其中四个虚影又消失了,只剩下最后一人,他从虚影渐渐变成实体,是一位非常瘦的中年男子,内穿皮甲,外罩灰袍,正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梅菲斯,然后看着她的右手。
“你一定是梅菲斯小姐。”最后,他终于开口,说的是通用语。
“是的。”
“我记得你,九年前,你曾经跟随你母亲来过,”中年男子说,“很久不见,夫人近况如何?”
“承蒙挂念,她已经去世了。”
“什么?”
中年男子霍然一惊,下意识地站起身来,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又缓缓坐下,“抱歉,我还以为她是返回了中土......你这次来有什么事吗?”
“我想打听一个人,”梅菲斯说,“她叫翡翠女巫,应该在彻森塔,或者恩瑟。”
“请稍等。”
中年男子微微欠身示意,然后他的身体变得虚化,很快消失了。梅菲斯和琼恩静静地等待着,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男子重新出现在椅中,“我们没有任何关于‘翡翠女巫’的记录。”
“没有吗?”
“没有,”男子说,“不过有一个线索,或许对你有用。去年四月的最后一天,有个樵夫说自己在灰熊山里被野兽追赶,从悬崖上掉下,迷失了方向,这时候他看见一位穿着黑色衣服的仙女从湖中走出来,为他指路,然后又消失了。”
“灰熊山?”梅菲斯想了一会,“那里有湖吗?”
“没有,但他不像是在撒谎,这就是奇怪的地方。”
“我知道了,”梅菲斯站起身,微微躬身表示感谢,“再见。”
“再见,”男子说,他的身影又一次变得虚化,“最后提醒一句,梅菲斯小姐,你或许有所误解,那枚戒指不是信物。我们认的是人,不是戒指。”
梅菲斯再次躬身:“多谢。”
---------------------
走出武器店,琼恩回头看了一眼,柜台后的那位老人已经趴着睡着了,均匀地打着呼噜。“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他问。
“流亡者。”少女回答。
“嗯?”
“彻森塔是个适合避难的地方,”少女解释,“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说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做了惊天动地的坏事被整个大陆通缉,等等,无法在中土大陆待下去,只能跑到这里来——就像你一样,这就是流亡者。”
两百多年前,一些流亡者组建了这个地下组织,传承至今。其实严格来说,这都不能叫做一个组织,因为它既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纲领,也缺乏健全的组织架构,更谈不上什么远大目标和共同宗旨。它更像是一个互助平台,成员之间都是很松散的联系,主事者是六名被推选出来的资深流亡者,总部位于鲁斯奇。
“伯母也是其中成员?”
“她没有加入,只是彼此有合作,”梅菲斯说,“互相交换一些情报,信息共享什么的。”
琼恩牵起她的右手,“信物是什么?这枚戒指?”
梅菲斯的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琼恩和她刚相识的时候就见过,只是没有太在意。这枚戒指轻薄小巧,而且与少女的肤色近似,戴在手上很难被察觉,但它并不是什么魔法物品,没有蕴含任何力量,只是比较精致罢了。
梅菲斯褪下戒指,递给琼恩看,“母亲留给我的,”她解释了一句,“其实我也不清楚具体用途。我只是看到她展示戒指,对方就放行,以为这是信物。”
很显然,与“流亡者”有合作的是梅菲斯的母亲,戒指只是让门卫辨认她身份的标记,并非任何人拿着这枚戒指来,流亡者都会认可。就算通过了门卫,一旦被发现不是本人,流亡者也仍然是不会给予合作的——原则上是如此,这次显然算是破例了。
“幸好你和伯母长得像,任何人一看就知道你们是母女。”
“你如果见过我母亲就不会这么说,”少女说,“她可比我漂亮多了。”
“怎么可能,世上哪里还有比你更漂亮的女人。”
“真的,她当年的追求者可以组建一支军队,能够踏平深水城的那种。我是很漂亮啊,我又不会妄自菲薄,但的确比不上她——不信你去问问大主教。”
“他的意见不能作为参考,”琼恩说,“我还不如问凛去,反正她是见过伯母的。”
“问我什么啊?”凛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
琼恩吓了一跳,“你怎么跑来了?”
“你们半天不回来,我很担心啊,就出来找找,”凛眨着大眼睛,“你们刚才在说什么?”
“哦,我是想问你,艾弥薇和她母亲,你觉得哪个更漂亮?”
凛往后跳了一步,一脸警惕地盯着琼恩,“你想干嘛?”
“......我只是好奇问问而已。”琼恩无奈,你这表情是怎么回事啊,不要搞得好像我图谋不轨似的,梅菲斯的母亲明明都已经去世多年了好吧。
“我想想啊,”凛背着双手,一边往前走一边沉思,“我当然是比较喜欢艾弥薇啦,阿姨有点凶,还经常吓唬我,不过要说漂亮也是真漂亮,嗯,可能也就比我妈妈差一点点。”
“......算了。”
琼恩拿着戒指,感觉它像是全无半点分量,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比秘银都要轻。他随意转动着戒指,忽然发现在内圈似乎刻着一行字,便随口读了出来,那显然是一个人名:“诺娃-梅菲斯。”
“这是伯母的名字?”
少女劈手把戒指抢了回去。
-------------------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一行人继续出发,目标是迷失森林。
彻森塔与恩瑟的边境,大致上是以蜿蜒河为界,河西是彻森塔,河东是恩瑟,迷失森林就在蜿蜒河东。那是一片面积非常大的远古森林,据说里面有很多怪兽出没,还住着一条龙。按照萨马斯特留给琼恩的地图,那座耐瑟浮空城就在迷失司森林的南部,也不知道几百年过去了,有没有被人捷足先登。
在辛巴城的时候,梅菲斯已经做好了一份行程规划,大致上是离开鲁斯奇之后,接下来是到索纳瑞城,再乘船横穿一个内海海峡,抵达对面的摩达肯城,然后就进入御宇山脉了。御宇山脉是梅菲斯和凛的童年住处,两位少女在那里相识,比邻而居,共同生活了大概七八年时间,可以算是她们的故乡了。如今难得有机会回彻森塔,当然要去看看。
这是原定的路线,不过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凛不知基于何种原因,一定要琼恩修改行程,避开御宇山脉,而且还不能对梅菲斯明说。琼恩正不知道如何开口,幸好车到山前必有路。鲁斯奇的“流亡者”说了一个地方,灰熊山,说是有人曾经在那里看到过什么湖中仙女,可惜他运气不好,既没有得到什么王者圣剑,也没有得到金斧头和银斧头。无论如何,这也算是一条线索,可以碰碰运气。
“灰熊山靠近南部,如果要经过那里,就不方便再去御宇山了,”梅菲斯看着地图说,“绕得实在太远。”
“那要么......就算了?”琼恩小心翼翼地说,“湖中仙女什么的,一听就不靠谱。”
梅菲斯摇摇头,“解除诅咒比较重要,既然有线索,还是去看看为好。御宇山下次有时间再去吧。”
于是她重新修改路线,做出一个新的行程安排。在少女的指引下,一行人出了鲁斯奇之后没多久,就转入山区,道路越来越窄,越来越崎岖,根本没办法走马车,所有人只好步行。
太阳很烈,照得人头昏眼花,心浮气躁。彻森塔的地形,多山,多丘陵,多沼泽,就是少平原;野外基本上没有人类活动,全是各种野兽、怪物的天下。琼恩等人走了一天,已经遭遇了六七拨拦路打劫,虽然没有造成什么威胁,但还是让人不胜其扰。就连晚上宿营都被狼群围攻,幸好奥沃的青铜城堡还算强力,将这些野兽全都阻拦在外,但听了一夜的狼嚎,第二天早上凛出门时,就顶着一对大大的黑眼圈,精神明显有些萎靡。“艾弥薇,我们干嘛不走大路呢?”她终于忍不住,开始抱怨,“走红龙大道,可以直通到风棘城,再去恩瑟就方便多了嘛。”
“风棘城太危险了。”琼恩替梅菲斯回答。
风棘城是彻森塔的第二大海港,第四大城市,也有接近七万的常住居民,它以排斥奥术闻名遐迩,号称是“最不欢迎巫师的城市”,连琼恩在中土时都有所耳闻。他以前去过安姆的首都阿斯卡特拉,那也是一个对巫师不太友好的地方,但相比起风棘城,阿斯卡特拉简直可以算是巫师的天堂了。在阿斯卡特拉,至少还是允许巫师施法的,只要花钱买到“施法许可证”就行;就算无照施法,也不过是被罚款,最多监禁;但在风棘城,使用奥术属于重罪,压根没有什么许可不许可的说法,一经发现立刻处死——不仅仅如此,只要被发现(或者被认为)是巫师,或者是“与巫师有关的生物”,也会被立刻送上火刑架。所谓“与巫师有关的生物”,定义模糊,范围广泛,像精灵、矮人、邪魔之类都在其列,琼恩这一行人中,有四个巫师,一个魅魔,都属于打击对象,只有梅菲斯一人例外,去那里的确很危险。
彻森塔原属于恩瑟,恩瑟是神王统治的********国家,神王在世称神,高高在上,祭司执掌大权,巫师则是标准的反派角色,其力量被认为来自于冥界的邪魔,属于严厉打击的对象。在早期的法律中,一个恩瑟人如果被指认为“巫师”,那就是最严重的罪名,会被绑起来丢进河里接受审判,如果沉下去,说明其罪有应得;如果浮起来,证明其使用了邪术,应该捞起来烧死。这点从文字上也可以得到证明,梅菲斯之前就说过,在古恩瑟语中,“巫师”和“邪魔”就是同一个词。
后来随着时代演变,尤其是彻森塔脱离恩瑟之后,神王没有了,祭司阶层完全崩溃,巫师没有了压在头上的巨石,状况有所改观,至少不会随便被丢到河里去了。时至今日,巫师在彻森塔地区,名声肯定依然是不好,走在路上或许会被鸡蛋和白菜砸,但至少不会被警察抓起来。像风棘城这样公开的、赤裸裸的宣布要与巫师势不两立,以剿杀巫师为本职的,还是唯一一个,绝无仅有。
为什么这座城市对巫师和奥术如此敌视,没人能说得清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并非什么历史传统,因为大约三百多年前,风棘城不但不敌视巫师,反而是整个彻森塔所有城邦中对巫师最友好的地方。当时城中甚至还有一座魔法学院,虽然规模小了点,人数少了点,水平低了点,但毕竟是公开认可了巫师的合法身份。直到有一天,城主卡拉诺克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突然宣布关闭魔法学院,并且逮捕了所有教授和学生(总数大约有接近二十名),将他们都烧死了,紧接着又颁发一道禁令,宣称奥术是万恶之源,巫师是世界之敌,应该统统用火焰加以“净化”。有传言说是因为城主受到了一位巫师的戏弄,所以大发雷霆;也有传言说是因为城主信奉了某位厌恶奥术的神祗,这样做是为了表示忠诚;还有其他各种版本的说法,五花八门,不一而足,没一个听起来靠谱。
“关于这个问题,我倒可以解释。”维若拉突然说。
嗯?
一路上,维若拉基本都处于深居简出的状态,从早到晚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存在感超级低,也不怎么和其他人接触,保持着淡淡的疏离。而且在整个队伍里,维若拉的位置也比较尴尬,其他人都是琼恩的女友,身份类似,之前也都有过交往,比较熟悉,相处起来比较轻松,维若拉的身份却不好定位,而她给琼恩下诅咒的做法,同时触犯了其他所有人的利益,难免被隐隐地排斥。她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尽量低调,很少说话。
“什么原因?”凛赶忙问。她心思比较单纯,对维若拉这个师姐倒没什么意见,或者说,她反正有梅菲斯,琼恩暂时不举,对她的影响也不是特别大......
“马伦,本教历史上的一位先辈传道巫师,”维若拉说,“他曾经在风棘城的魔法学院担任过一段时间的教授,后来勾引了城主夫人,与之私通,被发现了。马拉带着城主夫人私奔到恩瑟,城主无法追捕,大怒之下,从此敌视一切巫师。”
原来是这家伙干的好事。
马伦就是那位被情人下了专情诅咒,无法破解,最后自杀的传道巫师,琼恩原本对他还有几分同病相怜之情,如今只觉得这家伙死有余辜。若不是他胡乱下手,勾引了城主夫人,风棘城就不会这样敌视巫师,琼恩等人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马车里,沿着大路奔驰,哪里需要像这样劳累辛苦。这家伙只顾自己爽,完全不管这种行为会给同行带来什么后果,实属巫师中的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你不也一样,”梅菲斯说,“到处勾搭女孩子。”
“怎么可能一样,”琼恩理直气壮,“我从来不勾搭有夫之妇。”
“这倒也是。”
琼恩是不够用情专一,经常到处勾搭,但他还是有些基本原则的,比方说有夫之妇就不在其狩猎范围之内,主要是因为这样太麻烦,容易被人追杀,马伦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他自己倒没事,却连累得魔法学院的师生们全被送上了火刑架。
“别信他,艾弥薇,”珊嘉说,“他只是没碰到中意的罢了,真要是遇到看得上的,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怎么可能,我这么有原则的人......你们笑什么?我真的是很有原则的。”
“知道知道,你一向都很有原则——你的原则就是看见美女就绝不放过,对吧。”
“熟归熟,你乱说话我一样告你诽谤啊。”
一路说笑,旅途总算不是那么难熬。其实梅菲斯之所以坚持要走这种乡间道路,除了避开麻烦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锻炼”。
从叶弘出发开始,一直到登陆辛巴城之前,这段时间梅菲斯都在很认真地监督琼恩努力锻炼,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每天的剑术对战。最开始的时候琼恩百般不愿,坚决抵抗,就差没有趴在地上耍赖了,因为梅菲斯已经说得很清楚,他在这方面的资质也就那么高,怎么练都不可能有所成就。既然如此,何必白白挨打,他又没有受虐倾向。虽说让梅菲斯揍一顿出出气,有利于家庭团结,但天天被扁就不好了,男人也是要面子的。
不过梅菲斯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表示既然单纯的剑术练习你不喜欢,那么就放开限制,自由格斗。琼恩可以使用魔法,当然她也可以动用圣力,大家公平较量。
琼恩还是有些犹豫,虽然没打过,但他自己清楚,真要公平对决的话,估计也不是梅菲斯的对手。不过少女接下来的一句话,立刻说服了他。
“你不是一直希望我能接受你有别的女人吗,”梅菲斯说,“你若能打赢我,我就接受。你每赢一次,我就多接受一个。”
“真的?”
“当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