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东域篇(上) 第九章 人生意义 (第3/3页)
你去好了,”他推脱,“她应该没事吧。”
“塔姐姐和珊嘉在一起呢,没空理我。”
“可是我真的有事。”
“别拖拖拉拉了,”凛直接把琼恩从椅子上拉起来,“你看你的皮肤这么苍白,显然是太阳晒得太少,赶快跟我出门透透气,整天待在房间里会发霉的。”
“我哪里皮肤苍白了,明明很健康好不好,你看我——”
“走啦走啦。”
凛的力气很大,琼恩完全没有任何反抗余地就被拽走了,红龙血脉在这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梅菲斯列的清单上东西不少,种类也都不同,琼恩和凛跑了七八个商店,总算是把东西基本买齐了,只差最后一样,是一种驱赶蛇虫的药水,到处都找不到。琼恩都准备算了,倒是凛突然想起来,带着琼恩到了旧城区,在一个看起来濒临破产的店铺里买到了药水。“这才几年啊,以前的好东西都找不到了,”凛感慨,“世界的变化真是快。”
道理虽然没错,但你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说这种话不觉得很奇怪么。
“既然都来旧城区了,要不要再去看看喀流奶奶?”琼恩提议。
“好啊。”凛点头。
“对了,艾弥薇是怎么回事?”琼恩忽然想了起来,“她和喀流奶奶......有什么问题吗?”
昨天凛带着琼恩去旧城区见喀流奶奶,事先却没告诉梅菲斯,这一点很奇怪。如果梅菲斯和喀流奶奶不熟,所以凛略过不提,那倒还算正常,但明显又不是这么一回事。又或者是两人有什么矛盾——但且不说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从喀流奶奶的说话来看,也完全看不出有结怨的迹象。琼恩左思右想,始终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个,怎么说呢,有点绕,”凛说,“我不是跟你说过,喀流奶奶有两个儿子么。”
“嗯,你说他们都战死了。”
“对,但她其实还有个孙子,是长子留下来的。长子战死后,儿媳改嫁,去了外地,从此断了音讯,喀流奶奶就和孙子相依为命。她孙子叫什么来着,”凛努力地想了一会,“哦,对了,拉莫瑟斯。”
“然后呢?”
“然后有段时间,我和艾弥薇就住在喀流奶奶家里。拉莫瑟斯遇到了艾弥薇,一见钟情,爱慕不已,但你知道的,艾弥薇对男人从来都是不假辞色,冷若冰霜——好吧,对你或许是例外,”凛说,“所以拉莫瑟斯就很伤心,于是就跑去喝酒,然后借着酒意就想对艾弥薇图谋不轨。”
“......他是不想活了么?”
梅菲斯那时候应该才九到十岁左右,年纪幼小,还没遇到提尔大主教,也没有成为圣武士,但她家学渊源,母亲是货真价实的杀戮之神选民,体内储存了大部分邪神神力,哪里是一个普通人可以欺负的。拉莫瑟斯这么做,除了找死,别无解释。
结果是他真的死了。
比起现在,当时的梅菲斯显然还有些稚嫩,对自己的力量的掌握也不是那么完美。羞怒之下,她的出手重了一些,而醉酒状态的拉莫瑟斯更是控制不住身体,栽倒的时候头部先着地,脖颈拗断,登时不治身亡。
“出了这个事情,大家都很难受,喀流奶奶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没有多责怪艾弥薇,但艾弥薇觉得没办法面对她,于是搬了出去,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原来如此。”
了解到事情经过,琼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含糊过去。
“其实拉莫瑟斯人挺好的,他还经常给我买蛋糕呢,”凛惋惜地说,“我还帮他在艾弥薇面前说过几句好话,可惜了。他如果不是喝多了犯傻,慢慢来,未必没有机会。”
琼恩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真让这家伙捷足先得,那还有自己什么事。“当时追求艾弥薇的人应该挺多的吧,”他岔开话题,“总不至于就他一个?”
“很多啊,十几个二十个总是有的,可是艾弥薇一个都看不上,她心高气傲,总想找一个比自己聪明,比自己强的男人,”凛扁扁嘴,“没想到最后居然被你骗到手,真是意想不到。”
“我怎么了?”琼恩不服气,“好吧,我是不一定比她更聪明,也不比她强——但两个人在一起,重要的不是这些啊,重要的是两情相悦,大家都很开心就好了嘛。”
“废话,你当然是开心啦,艾弥薇就未必了,”凛说,“天天被男人玩屁股,有什么好开心的。”
“......”
琼恩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强辩:“你又不是她,你怎么知道她不开心呢?”
“我当然知道,又不是没被你玩过。”
“.....但我玩你屁股的时候,你也很开心啊。”
“才没有呢!”凛脸一红,“人家哪有很开心!”
“明明就是。”
“才不是!”
“真的不是?”
“当然不是!”凛说,“很痛的,上次做过之后我痛了好几天。艾弥薇就是对你太好了,换做是我,早就把你踹到床底下去了。”
琼恩正想调笑几句,忽然想起自己现在的状态,不由得叹了口气,突然间便意兴索然。就在两个月之前,他还是左拥右抱,夜夜笙歌,如今美人仍在,笑语嫣然,自己却有心无力,这落差实在太大了。
“好啦好啦,别这么垂头丧气的,”凛赶快安慰,“你又不是真的不行了,只是诅咒而已,解开就好了——而且不是还有塔姐姐么。她可是个发育成熟的大美人,你青苹果吃多了,正好换换口味,免得真的变成萝莉控。”
“......你说这些话,自己不觉得很奇怪吗?”
“奇怪?”凛皱眉想了想,似乎没觉得哪里有问题,“我说的有什么不对吗?”
不,没什么不对,就是太对了。琼恩一边默默地想着,一边决定找个机会趁凛不在,偷偷溜进她的闺房,把那本《后宫战略》拿回来。这种大恶魔的著作果然不能随便乱看,现在才刚刚两个月就已经这样,再让她继续读下去,还不知道心灵会被毒害到什么地步呢。
“对了,”凛用手肘捅了捅琼恩,“塔姐姐好吃么?”
“......挺好吃的,”琼恩无语,“你问这个做什么?”
“好奇问问而已嘛,”凛说,“和塔姐姐做,与和我们做,感觉有什么不同?”
“这个,很难描述啊......其实也没什么太大区别吧。”
“骗人,如果没有什么区别,那你干嘛想要很多女人,要和不同的女人做呢?有一个不就够了吗?”
这个说法很有道理,琼恩无言以对。
“当然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他努力解释,“比如说,她更敏感一点,湿得快一些,进入的时候也会更容易,但没有你里面那么热。她比你容易泄出来,当然这是说前面,玩屁股的话她会高潮得比较慢——”
“等等,”凛打断,“你把塔姐姐的屁股也开了?”
“是啊。”
“真过分,”凛评价,“塔姐姐一定很疼。难怪每次她和我聊天时提到你,都说你是个超级大坏蛋。”
你的意思是如果我没有给她屁股****,我就是个好人了?那这好人也未免太容易当了吧。
“当然不是,只是没有那么特别坏而已,”凛偏着脑袋想了想,“就算个普通大坏蛋吧。”
那我还是宁愿当超级大坏蛋。
如果能做个好人,琼恩其实还是愿意的,但要他为此放弃某些重要的东西,那就不可能了。琼恩的欲望不多,金钱、权势、名望,这些对他都没多大吸引力,唯有美色是他所好。对他而言,什么称王称帝、统一世界、富甲天下、名垂千古这些东西,统统没什么意义,唯有打造一个大大的后宫,才是他的人生目标。而“做一个好人”,与这个人生目标肯定是相冲突的。
琼恩能够得到凛,固然有机缘巧合的成分,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他是梅菲斯的男友,若非这层身份,只怕连靠近小女巫都没机会,更别说推倒了。而琼恩能得到梅菲斯,在一开始时候所用的手段,可半点谈不上光明正大,完全就是乘人之危。一段美好的恋情,却没有一个完美的开端,琼恩有时候想想,也不免有些许遗憾——但也仅仅只是遗憾而已,如果时光倒流,重回过去,他依然还是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能得到的,才是真的,至于“做个好人”之类的,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那你是喜欢玩塔姐姐的屁股呢,还是艾弥薇的呢?”
“......都喜欢。”
“哪个更喜欢呢?”
“这个没法比较啊,就像你既喜欢鱼又喜欢熊掌,不同的口味,各有各的好处,没有高低之分。”
“可是我不喜欢吃鱼,”凛说,“我小时候吃鱼经常被刺卡住喉咙,所以就不爱吃了。”
“......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
“总之就是不同的女人,有不一样的体验,对吧。”
“对,”琼恩说,“世界何等广阔,人生又何其短暂,就应该多经历,多体验,多品尝,这样最后才不会留下遗憾——所以我绝对不是因为贪恋美色才这样,而是为了追求人生的意义完整,这是一种纯粹的对美的追求,你一定能够明白的吧。”
“原来如此,”凛若有所思,“所以说,我只有你一个男友,这是不正确的,应该多交几个才对。”
“不行!”
“为什么?”凛反问,“我也要追求人生的意义啊。”
“不行就是不行!”
“小气鬼。”
“......这样说吧,凛,”琼恩想了想,“男性和女性是不一样的。一个男性同时交往很多女性是‘正确’的,而一个女性同时交往很多男性则是‘不正确’的,前一种模式不会导致血统的混淆,每一个后代的血脉来源都是清楚而确定的,而后一种模式,会导致父亲无法判断谁是他的子女,或者是其他人的孩子,这样会严重损害父亲对后代的责任感,从而让下一代无法得到充足的资源成长,长此以往,生命就会萎缩,血脉就会断绝,族群就会消亡,世界就会毁灭——所以你现在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了吧。”
凛看了琼恩一会,格格地笑起来,“你真厉害。”
“嗯?”
“明明就是自己小气,却能转瞬之间就编出一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而且听起来好像还有凭有据的,难怪你能把艾弥薇骗到手,”凛说,“可惜我才不吃这一套呢。就算这个道理再对,但对于你而言又不适用。”
“为什么不适用?”琼恩奇怪。
“你又不用担心什么后代血统混淆的问题——你不是有不孕症嘛?”
“......谁说我有不孕症了?”
“那怎么我还没怀孕呢?”
“......”
“艾弥薇也没有。”
“她没有是正常的好吧!”
“其他人也没有啊,”凛扳着手指一个个地数过来,“珊嘉、塔姐姐、莎珞克,都没有。”
“传奇故事的主角通常都没有子嗣,”琼恩硬着头皮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和不孕症什么的毫无关系。你看格拉兹特那本书里应该都是这样吧。”
“没有啊,我刚看完的一篇,里面的主角一口气生了一百个儿子,然后让他们互相争斗,从中挑选出了五个最强者,分别授予他们一副青铜材质的魔法动力铠甲,让他们成为女神的选民。”
“......你看错了,那五个青铜选民才是主角。”
“是吗?”凛将信将疑,“可是那五个家伙看起来都没有主角相啊,尤其是其中有一个,每次都被人一拳打趴下,然后用脚在脸上踩啊踩,看起来好弱的。”
“那就更没错了,他正是主角中的主角。”
每次和凛聊天,琼恩的心情总是会变得很愉快,她天真、单纯,却又并非浅薄,而是发自内心的坦诚,仿佛晶莹剔透的宝石,纤尘不染,每个切面都闪闪发光,有种难以形容的魅力,让琼恩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将所有的烦恼和忧虑都暂时忘却。有那么一会,他甚至都在认真思考,如果将来当真能得偿所愿,美梦成真,建立一个大大的后宫,将所有喜欢的女孩子都纳入其中的话,要不要就立凛为正妻,她看起来确实很适合。
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
旧城区很大,单论面积的话,比新城区还胜过几分,但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周围静悄悄的,很多房屋都已经明显没有人居住。琼恩不认识路,只能跟着凛,走了一会,凛突然停下脚步,同时将他一把拉住。
“嗯?”
“埃卜拉。”凛说。
琼恩顺着凛的视线看去,看见远处一辆马车从街道转角处驶过,形制有些熟悉。透过马车的车窗,他瞥见了一个人的侧脸,正是昨晚见过的那位“埃卜拉”,辛巴城城主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