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二十七章 (第1/3页)
陆时才不管他们怎么想,反正这确实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而且陆时确实喜欢看书学做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论什么样的厨艺什么样的菜,都可以搪塞说是自己书上看来了。
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只要有书,要啥没哟。
石头铺的台子上放着今天买的菜,柠檬、蘑菇、韭菜、玉米、排骨,他先是把洗干净的排骨分成两份,大致是一边半斤,然后淘米,烧火。
把玉米一根切成四块,然后把玉米粒用刀刃给切下来,最近家里买了一个砂锅。他先把排骨放到沸腾过的开水里头过一遍,去了血,然后一半在放到砂锅里头,加水,加一勺盐,开始炖。另外一边,他把锅里头的脏水去掉,大火把锅烧的滋滋作响,水分蒸干。
直接把米饭丢到锅里头,干炒,注意别焦掉,一边往放着排骨的大铁锅里头放入酱油、姜片、盐,然后就是大力翻炒锅里头的米饭,炒干炒至微微黄色,出锅,锅里加水。
他再洗蘑菇,一切成四份,一起放到排骨里头揉着,差不多五分钟,均匀过后,放在那里入味。
以前家里头白面都算是奢侈,而现在储物柜里头时时刻刻都有面粉,用完就买,不用担心吃不到。陆时拿了一大碗的面粉,加水加盐揉成均匀光洁的面团,放在那里醒着。
等到面团揉完,差不多水也开了,他把饭放在小桶里头,然后上层放上了排骨和蘑菇,盖上盖子蒸饭。
然后等到准备功夫都做完,陆时一拍脑袋,“蠢死了,准是和夏永川那家伙待久了,饭这么早上锅,那我的煎蛋怎么办,太蠢了,还要等着。”
对的,陆时忘记炒蛋和韭菜就把饭下锅蒸了,这下子还得登上半个小时。他的准备功夫就花去了将近一个小时了。
现在都十二点了。他把砂锅打开一看,刚才开大火炖的差不多熟了,然后转小火,把玉米放进去,慢慢的文火煨着,等会儿玉米和排骨的味道就会混合,然后排骨会炖的烂烂的,筷子一夹就松开的肉最好,入味,而且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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