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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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再推辞,她明白这个男孩骨子里隐藏着的骄傲和不驯。
当初选择去那个偏远的地方支教实习,顾苏只是为了避开N市陷入热恋的顾芸和章承煜。那是感情上极其痛苦的三个月,满怀的倾慕和憧憬被顾芸砸得粉碎,章承煜夜夜入梦而来,与其说她全身心地扑在那个高三班级的教育上,不如说她是在用忙碌来转移自己的痛苦。
邹奋的身世坎坷,父亲外出打工时坠楼身亡,赔偿款被叔叔截走挥霍一空,而母亲按照山沟里的习俗嫁给小叔,后来不堪家暴上吊死了。邹奋从小被叔叔打大,原本读到初三就要让他去打工,幸好他奶奶偷偷摸摸把他送到了镇里,求着一个远房亲戚让他上了高中。
高三那年,他的叔叔、奶奶也相继死了,大家都说是他命硬克死了亲人,他也变得越来越叛逆不逊,成了全校的问题人物。
顾苏注意到邹奋,一开始只是因为他那件领口洗得泛黄的白衬衫。
一年到头,邹奋只穿白衬衫,冷了就在外面披件破棉袄,热了就把袖子卷起来。他是顾苏看到的除了章承煜以外第二个痴迷于白衬衫并能将它穿得卓尔不群的男人。
章承煜最爱的也是白衬衫,他的衣柜里有一打各式各样的白衬衫,从几千到上万。
只是后来顾苏才知道,邹奋只穿白衬衫只是因为他没钱,他的全部春秋夏装就只有两件白衬衫。
三个月的相处,顾苏终于把这匹野马拉了回来,高考完毕离开学校后,她也一直和邹奋保持着联络,现在看到他学有所成,心头的牵挂终于可以放下了。
两个人边吃边聊,时间过得飞快,午休时间就要结束了,邹奋恋恋不舍地陪着她往旁边的六安大厦走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