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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节、咬人?吃人?【下】

第二十六节、咬人?吃人?【下】 (第2/3页)

居然一大早上在那自己一个人弄了个包间唱歌。

歌厅包间的门一打开,烟能把人的眼睛呛得睁不开,李四一个人抽了多少烟?

整个包间一片漆黑,又深又厚的窗帘被拉得严丝合缝,所有的光线都来自于包房里的那个不大的电视。桌子上是数不清的啤酒瓶子,“菜”是一盘瓜子,但这盘瓜子,显然没被动过。

李四对进了包房的赵红兵和先哥看都不看一眼,继续坐在破沙发上自己唱自己的,他唱的是《灰色轨迹》。

酒一再沉溺

何时麻醉我郁抑

过去了的一切会平息

冲不破墙壁

前路没法看得清

再有那些挣扎与被迫

踏着灰色的轨迹

尽是深渊的水影

我已背上一身苦困后悔与唏嘘

你眼里却此刻充满泪

这个世界已不知不觉的空虚

不想你别去……

李四又枯又瘦,平时说话声音跟蚊子似的,但唱起歌来却底气十足,虽有些嘶哑,但韵味十足。左手麦克风,右手啤酒瓶,盯着屏幕,唱得投入且认真。

二狗觉得,虽然每个人性格的外在表现都有所不同,但内心的情感与需求却是相近的。平日看起来永远开心且开朗的人,或许,会在暗夜里一个人闷在被窝里抽泣,他想要发泄但不能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所以,把所有的痛都悄悄的自己抗。而平日看起来沉默阴暗的人,或许,会一个人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大醉,然后放肆,狂野得让所有认识他的人都惊诧,他也需要表现,他也需要发泄。

这个世界,有几个人不是在戴着面具活着。

在城市中找到一个偏僻的角落,喝醉,放声大唱,或许就是李四经常的发泄方式。

这个体重不足120斤蜷曲在阴暗的歌厅里的破旧沙发上,眼睛有些发直提着啤酒瓶子拿着麦克风唱歌的人,是谁?

他是这个城市中最有名的江湖大哥之一,以阴险著称。

他是曾经在广东拎着一把枪刺击退了几十人的悍将。

他是敢用扎啤杯和手枪进行直接对抗的亡命徒。

他是我市在广东玩儿得最开的的混子。

他二十岁出头就把这个城市中最大的犟驴老五打得退出江湖。

他还是当年在前线六个人执行一次危险任务后,唯一活下来的一个。

但,就看现在李四的样子,说他有以上经历,谁信?那天的李四,完全就是个落魄酒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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