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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李实

第四章 李实 (第2/3页)

惜李大人还偏偏受了他的欺瞒,我等下员又碍着自身身份,不能进言。。。。”

说到这里,李实一脸可惜愤然的神色,巴巴地看向丁晋,意思很明显:这份重任唯有丁大人你高贵的身份,才能担当啊。

丁晋生气道:“李大人,原来你们早知郑元伯的贪权不轨之举?哼,碍着身份又何妨,我等朝廷吏员,为国家社稷、为民众福基,又怎能在乎个人得失,这事我寻得时机一定要向李大人据实禀告!”

李实见他愤怒,却又开始劝和起来:“丁大人息怒,这事确实应该向县君禀告,不过郑大人虽然包揽权务,但不能否认他的能力和为本县作出的巨大成绩,郑大人功劳是有的,有些时候强势一些也在所难免嘛。”

丁晋依然愤愤未平:“如果人人都持功骄傲,贪占权利,那还成什么样子,李大人你莫要为其美言,我知你是欲保全同僚和气,但如果继续任其放纵,将会对本县政务造成很糟糕的影响,我丁晋作为一县主簿,绝对不能容忍此种情况发生。”

李实又苦苦劝了他几句,见他越说越火大,只得住口不言,沉默了片刻,转移话题引到丁晋在县署的办公、住宿问题上。

按照朝廷制度,一县主官除县令外,还有县丞、主簿、县尉等官,他们并不与县太爷合署办公,而是另有专门的廨署,丁晋虽然被指派主要负责“招待所”工作,但其职品还是主簿,自然在县衙中当有“办公室”,而原本作为办公地点的“主簿厅”现在是李实的地盘,因此只能为他另行安排办公地点了。

考虑到丁晋以后主要在“古陶驿”驻扎,所以为他安排的县衙办公室并不大,此房坐落在中院偏后,不仅清净而且装饰精致,除外间办公室外,里面还有两间厢房供丁晋住宿。

另外,李实又跑前跑后,为丁晋领取了“日常生活用品”等杂物,申请了头一个月的俸禄钱帛(官员上任,可以提前支取一部分俸禄),并安排了一个机灵的小吏供丁晋驱使,在这些方面,李实确实是个会来事的人。

看一切安排妥当,李实不得不向丁晋告辞,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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