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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四十四章 郭氏父子

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四十四章 郭氏父子 (第2/3页)

愚孝之人,对于母亲的指控,无法反驳,于是存了必死之心,对罪名供认不讳。

至此,“不孝案”真相大白,郭县令的究根问底和丁刺史的责任心,使一件本来无可挽回的冤情得以伸张,百姓闻之。纷纷称道,一时传为美名。

丁晋极为赞赏郭豪在此案中所采取的策略,他的缓兵之计,使妇人及同谋者道士渐生麻痹之心,数日后开审,又直接说案情已经明白,让妇人买棺材收尸,这又让妇人和道士以为狡计得逞,放松了警惕,接着,又是一记突然袭击,打了道士一个措手不及,稍经审问便得了实情,这些手段,虽看似简单,但用的时机如果稍有不对,反而打草惊蛇,让妇人和道士生了提防之心。

丁晋以分析案情的理由,亲自将郭豪请到刺史府详谈,夸奖了一番后,他提出了一个心中的疑问:综观郭豪审理的案子,一个特色是除了案中直接牵涉人外,他很少提审那些虽然和案子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可能对案情有重大帮助的人员。比如不孝案中,妇人、儿子的亲戚朋友也不少,但郭豪一个都没提审,难道他不知道在这些人身上,或许会有所突破吗?

郭豪此人年纪不大,但很老沉,面对刺史大人的夸奖,也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他一本正经地解释道:非是不知,而是下官担心差人从中压榨百姓,少唤一人,即少累一人,下笔时多费一刻心,百姓已受无穷之惠。所以审理诉讼,从来都不欲牵扯太多人进来。

丁晋听了,心生感慨,郭豪这一句“审理诉讼、勿扯他人”的话,道出了多少百姓的血泪。

按照制度规定,衙门一旦受理了起诉,就要开始传唤案件的当事人。这个传唤的名单是由法曹根据起诉的状子里提到的被告、证人、社会关系等情况来划定的,发下去由书吏制作传票,然后由主官用“朱笔”在被传唤人名字上点上一点,就算是批准了,吩咐衙役前去传唤。

由于衙役们有了这张传票在手,就会以“鞋钱”、“跑腿钱”之类的名目去百般勒索当事人以及证人、他们的家人,可以说这传票在差人们手中就不只是简单的传唤之票,而是杀人不见血的凶器。

丁晋想起在平遥县做主薄时,县令李翱曾说过的一句话:堂上一点硃,民间千滴血。其实就是提醒属下的办案法吏、书吏们要手下留情,尽量缩小传唤的范围。

面对丁刺史的大力夸赞,郭豪很是惭愧,不得不说道:“其实这些道理,非是下官自己领悟到的,而是家中有长辈时刻教诲,所以不敢忘。”

丁晋大是好奇,忙问其故,郭豪犹豫了一下,觉得丁刺史这位上官非常正派,是自己倾慕的对象,说给他听也无妨,于是,就讲出了一番感人至深的父为子幕的故事。

郭豪口中所称的那位长辈,其实就是他的父亲郭祀,今年已经六十高龄,这样的年纪,本应在家中安享清福,可老人却执意千里迢迢跑到离家乡遥远的襄州,不为别的,只是放心不下儿子,为郭豪出谋划策当幕僚来了。

郭祀这个老头,其实还很有名,他在三十年前,就是闻名天下的良吏,在凤翔做县令连续五年吏部评考第一,政绩非常突出,当时的宰相独孤信曾想培养他作宰相接替人。

可是郭祀身上有个不能称之为缺点的缺点—严厉,非常严厉,他虽然绩考优秀,但风评不好,结果后来得了个“居心刻薄不洽乡评”的评语,郭祀一怒之下就罢官回了老家,专心教导儿孙,做起了教书先生。

郭豪和他父亲很像,为人既方正又严厉,这让郭祀很担心他的前程。在郭豪出仕后,他执意要跟随儿子前往任职,郭豪本来很不同意,还和父亲闹了不少家庭矛盾,不过很快他就认识到郭祀的宝贵,不得不承认姜还是老的辣这句话实在有些道理。

郭豪履历上的第一份职务是丹阳县丞,如果不是郭祀,很可能这个小小的从八品县丞,就是郭豪仕途的终点。

郭豪少年有才,18岁就中进士,年轻人的骄傲和锐气,使他自信可以面对一切,可惜,他还缺乏最重要的东西—人生经验。有一次,郭县丞外出,正好遇到有个送葬的行列,听说这是一个少年在结婚后突然暴病而亡,可是细心的郭豪却发现送葬的寡妇新娘在丧服里穿的却是大红裙子,大起疑心,当即下令封存棺材。

回到衙门,父亲郭祀责备郭豪过于孟浪,这一户人家,却是当地有名的望族,素来注重门声,郭豪如果查不出有利的证据,这户人家必不会和他善罢甘休。

批评完,郭祀还得为郭豪善后,他采取了一个打入群众内部获取第一手资料的法子,乔装外出,扮成外来的算命先生,在附近打听,得知这个寡妇新娘在未嫁前就和表兄私通,身边有一个心腹小童也是表兄送的。

得知这些情况,郭祀赶回衙门,要求郭豪立即提审那个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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