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三十四章 戒石铭 (第2/3页)
了。”丁晋开了口。
牛畏恭敬道:“下官不敢当大人美誉。只是觉得上面吩咐下来的事情,咱要不办得妥当,让上官为难,那就太不仗义,太不厚道了。俺是个粗人,就只懂这点小道理。邵县令就经常开玩笑说俺粗鄙不文,嘿嘿,倒是让大人见笑了。”
邵凤康忍不住讥笑道:“牛大人怎么会是粗人,本官看牛大人今日可聪明得紧呢。”
牛畏好涵养,只是笑笑而不动怒。丁晋很有兴趣地看了牛畏几眼,这个长相粗豪的家伙,确实是个很聪明的人,他知道怎么在上司面前表现自己并能成功激怒自己的政敌失态,无怪邵凤康以主官身份,上任一年多了,都未能完全掌握一个小小的谷城。
丁晋改变了原先的计划。他不准备得罪这样一个聪明人。原本,他是要借戒石之事,一方面敲打下邵凤康;另一方面,帮邵凤康在谷城树威以收买其心。通过这几日对谷城地方的走访了解及今日所见所闻,他已经看出邵凤康在谷城的日子并不太好过——邵某人的胆小软弱、襄州战乱方平后的混乱、谷城旧官吏势力的强横,这些都可能是原因。但是现在不是追查原因的时候,丁晋没有那么多时间也没有那么多闲功夫做这样的事情,所以他能做的,也就是尽快为邵凤康在谷城县署树立威严和权柄,而这位牛县尉,本来应在“被树威”之列。
当下,丁晋目光一沉,向牛畏询问道:“牛大人既对政务娴熟,那本官要问一句:监责之时,监责之地,如果发生非法之事,那么监职之人,该当何罪?”
牛畏敏锐地察觉到不对劲,迅速地观察了下丁刺史的表情,没收获,只好硬着头皮道:“回禀大人,当何罪,应以非法之事轻重论处,如严重违法,监职之人,轻则流放,重则死刑;如事体不大,主官可裁情而断,但不可轻饶,以滋后来者侥幸之心。”
丁晋面色如水,点点头,同意道:“牛县尉熟知律法,其所言,正合本官之意。邵县令,何五谷、曾祥二人,身为皂班值堂役,本应卫护官署安全。但在监责之内,戒石之碑遭人涂抹修改而毫不知情,实为失察之罪,本官责令你立即对二人之罪,定以刑罚,你可有异议?”
邵凤康大喜,高声道:“下官毫无异议,大人清正严明,下官即刻处理他二人。”
何五谷和曾祥吓得直打哆嗦,还是曾祥机灵些,当即跪倒哀叫道:“刺史大人饶命,刺史大人饶命,小的罪该万死,请大人看在小的也是一时粗心大意的份上,饶小的一次吧。”
牛畏脸上火辣辣的,犹如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除了羞辱,他想得更多的是,既然丁刺史要处理何、曾二人,那么,自己能逃得了干系么?如果真要追究,对方可以有完全充足的理由,置自己于半死不活之地,毕竟,自己身为县尉,安全保卫工作是份内最重要的职责。
所以,一瞬间,他想得更多的是自己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撇清干系,如果摆脱不了责任自己又会遭遇样的惩罚,想到深处,心中极度惶恐害怕,羞辱感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
官场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一些事情可大可小,全看上官怎么处理。就戒石这样的东西,平日谁会在乎一眼?可是真要追究起来,那就是皇命,而碑上刻字,那就是忤逆,要你人头落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牛畏这边正患得患失,邵凤康那边已经做出了处罚决定,其实根本就用不着“思考”,邵凤康对何、曾此等平日对自己阳奉阴违的下属们早已恨透了,不过他还没有狠毒到要置他们死地的份上,所以,邵凤康的意见是,将曾祥、何五谷判处流放之刑,并家财抄没—让他们全家老小都跟着倒霉。
看得出来,在座的谷城官员们,除了邵凤康的心腹人员,其余人对他的判决是有不同意见的,不过,大家也都是聪明人,自然也看得出,邵县令背后是有丁刺史撑腰的,否则,这件事追究起责任来,邵凤康身为一县主官,他的罪过也肯定不小,而这,也是先前邵凤康恐惧不安的原因。
所以,大家自然是聪明人,事不关己的情况下,谁还愿意做出头鸟?
让众人意外的是,最不可能的人却做了出头鸟,他就是牛畏。
邵凤康的话刚刚落下,牛畏就站了出来,虽然脸色的不自然暴露了他内心的不安,但是牛畏依然很恭敬地对丁晋行礼,然后大声说道:“使君大人,为有罪之人开脱本来是不应该的事情,但是下官还是要说,何、曾二人在谷城县衙呆了已经整整十年,俗话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为一次错而遭严惩,恐难令人心服;再者,下官愚钝粗鄙,却敢担保,此二人之能力,实为谷城众吏之首,经案刑询,不啻老胥,轻易弃之,实为可惜。”
牛畏的话,似乎在一些谷城官吏身上引起了共鸣,虽然他们没有胆量出言,丁晋还是从其表情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