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全本 排行 记录
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二十九章 土地兼并

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二十九章 土地兼并 (第2/3页)

每当交徭赋地时候。不得不向乡绅族老借债。结果。债越滚越多。赋也越交越多。最后也只得变卖了田地。投身做庄户。或者干脆就沿路乞讨。

丁晋问为什么地会越来越少。对于这个问题。百姓们依然没有一个统一地认识。说。或是出了败家子。或是生病急用钱。或是子孙好吃懒做。或是借了印子钱拿田抵押。更或是一时贪财。高价卖给族中富户。然后将钱挥霍贻尽。

丁晋叹了口气。逐渐找到了症结所在。谷城地问题。恐怕就在这个土地兼并上。

大周沿袭唐制,实行的是“两税法”,~两税法是将所有的赋役和税负都综合成田赋和徭役两项,这样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它改变了以往以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改为以土地为主,但赋役还是以人丁为准。

从这里可以看出,土地税虽然是以土地为主,但并没有改变以人丁为准的税收,只是部分摊到了土地上,只是一定程度上的减轻而已。

而它最大的缺陷是,它自诞生起,就有一个很大的漏洞供地主劣绅利用来剥削农户,这就是税赋以“人头”为标准计算。

两税法的制定,本来是为了缓和贫富之间的矛盾而设置,所以,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豪门巨富的利益,使他们无法再勾结官府,设立各种眼花缭乱的名目来肆意剥削百姓,这样就减少了很多苛捐杂税。

然而,皇帝毕竟还是地

的代表,所以他不会真正地消灭对农民的剥削,只削以缓和阶级矛盾。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和摸索后,地主豪绅们很快就掌握了灵活利用这种税法的窍门。

那就是想法设法夺取农户的口分田,不管是巧取还是豪夺,总之,用一切可能的办法,兼并他们的田地。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一方面,农户失去田地成为破产农民,不得不依附“庄主”成为被任意盘剥的佃户,受到更多的剥削;另一方面,农户虽然失去田地,但还必须继续为自己的口分田缴纳税赋和徭役,因为,两税法是以“人丁”来计算的。

谷城之地,按照丁晋的了解,以正常的农户占有地来算: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百石是笼统地说,应该是在九十到一百二十石之间。

而这时的成年男子,一年所需口粮大约是七石二斗—八石,五口之家,一年之中,几乎总是有一个半到两个人是在长期服役,也就是白吃饭不干活(不干自家的活)。

这样,一家五口年消耗粮食在三十—三十五石左右,而一年收入一百石的话,交了赋税,剩下的也仅仅够温饱。

而如果劳力不够,这一百地很可能有一部分没有精力耕种,这样收入愈少,但消耗和缴纳的不会少,结果就是,一家人辛辛苦苦一整年,到头来还是吃不饱。

上面的计算,是按照正常来说,何谓正常?指的就是这一户农家的田地没有变卖,官府没有设置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