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莫伤离 长生劫(下篇) (第2/3页)
慢被整个世界遗忘。
“该去哪里呢?”翻过一座山梁的时候,我问怀中的婴儿。
他好整以暇地打了个呵欠,不予回应。
……
这便是夜雪的故事,勉强,也可以算是莫伤离的故事。
说实话……
用夜雪的腔调啰嗦这许久……
真真……
累死人家了……
从马厩里拎出来的那个家伙后来成了东方世家的先祖,因为给他起名字的时候,我正带着他向东方去。将这小兔崽子养大的历程实在不堪回首,天知道人类的孩子怎么这么讨嫌,没有牙齿也就罢了,还不会走路,不会走路也就罢了,还整夜嚎哭不止,整夜嚎哭不止也就罢了,最恶心的,居然还随时随处大小便……最初的数年之中,我时常觉得头大如斗,甚至生无可恋,但幸而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十余载光阴也算不得很长,当他渐渐学会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然后娶妻,生子,然后子又生孙,孙又生子,我也就得以腾出手来,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当然这些事情都与打开那扇门有关。
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像个兢兢业业的锁匠,耗尽几千年岁月,殚精竭虑只为打开一扇紧闭的门。这似乎很滑稽,却成了我活在世上的全部理由。
那扇门里面到底如何,我一无所知,甚至也不知道当洪荒之门打开的时候,她究竟能不能真的从其中走出来。但我无法放弃,因为我无法容忍她生死不明地被圈禁在那样一个地方,这件事情像根钉子般刺进心里,不将它拔出来,便寝食难安。
在我有一搭没一搭的照料下,东方家族渐渐繁衍生息并开枝散叶,或许是血统使然,他们比常人更加俊秀、剽悍和聪慧,无论从文习武,士农工商,都很容易便能成为个中翘楚。
记不清从哪一代开始,这些小孩子对权力有了兴趣,于是从军的从军,致仕的致仕,敛财的敛财,谋反的谋反,一辈辈风生水起,由缙绅豪强而至王侯将相,闹腾得不可收拾。
我乐见其成,却也懒得跟小屁孩常年厮混,于是只在大事上施以援手,帮他们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除此以外,便仍然是四处游荡,探寻关于洪荒之门的一切消息。
沧海之眼,长生之魄,这两件物事纵然稀奇,终归还有迹可循,但异世之心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数千年来与其说我在寻找,还不如说是在等待。
人生最无聊的事,莫过于用漫长得看不到尽头的时光,去等待一件未必能等来的东西,实在无聊得紧了,我便开始学着形形色色的人,过形形色色的日子。
有那么几十年我是经纶满腹的文士,举止优雅,文采飞扬,甚至还参加过几次科举,虽然屡试不第,却也颇有几篇传世的诗文。
还有那么几十年我是勇武强悍的豪侠,仗剑飘零,劫富济贫,曾经被当朝官府悬赏万金缉拿,可惜,至今未果。
又有那么几十年我是锱铢必较的市侩,气人有,笑人无,每每为些鸡毛蒜皮的小利而与人争吵殴斗,蝇营狗苟而自得其乐。
……
某日,在一处酒肆的楼头小酌,见对面勾栏中有眉目如画的男子迤逦而过,昂藏七尺之躯,不知何故却作弱柳扶风状,且明眸如水,顾盼神飞,十分有趣,觉得像那样过上几十年也未尝不可,于是当初的夜雪,后来的莫伤离,便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无聊也罢,无稽也罢,都不过是想让死水般的日子过得有些新意,聊作消遣而已。
转眼东方世家的主人已换成连城和连锦两个娃娃,而我也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东西。暮云江上,小舟顺流而过,远远便看见江畔栈桥头一点橘色的灯火,穿破空濛湿冷的雾气,径直照进我的心里。
提灯的小丫头,便是苏软,我魂牵梦萦的异世之心。
据城城说,这丫头是他们在风林苑中狩猎时捡到的……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讨厌,你浪迹天涯,铁鞋踏破,数千年求而不得的东西,却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没来由地掉进自家的后园里。
但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她的身边,居然还跟了只雪狐王族的狐狸。
一切巧得简直像命中注定。
狐狸虽身负重伤,对我的防范却是显而易见,小丫头却无知无畏,照旧兴冲冲地做着她的侍女,除了偶尔想家之外,整日里一派清风朗月。
我放任她的高兴,连城和连锦也同样如此,在礼法森严的骁远王府,这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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