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这是要撕逼的节奏啊 (第2/3页)
下了脚步,那万年不变的俊脸上此时也是充满了震惊。
队伍越聚越多,这一场震撼人心的旷世之战几乎吸引了所有的人。
“我靠……那……那是星云那个小盗贼吗?”孔雀佣兵团团长朱莉的身边,求星云写过情书的乔布斯震惊开口。
“就……就是他……”朱莉和一楠早已经说不出话来。
特鲁贝尔王国之中,同样认识星云的邦克众人也是相同的感觉,这他妈的是盗贼?战士都屈说了。
勇士公会的队伍之中,一名老者魔法师屡着自己的胡子,一双眼睛精光闪烁,自顾自的呢喃着:“咱勇士公会何时出现了这么一个人物?回去以后可要好好查一查。”
而在佣兵公会的队伍里,同样有一双眸子在望着星云。
其实勇士公会和佣兵公会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佣兵公会是很久以前从勇士公会分裂出去的一股势力,勇士和佣兵做的事其实是一样的,都是打怪升级做任务,只不过佣兵更注重于财富,勇士更注重于荣誉而已。
佣兵一般只接可以赚钱的工作,而勇士不同,他们更喜欢是探险,猎杀强大的魔族。
各大神殿的队伍也接连到场,他们都静静地望着,甚至还低头探讨几句,看来对星云或者是说星云手上的光能剑感兴趣了。
而星云并没有注意四周的情况,这石甲龙实在太硬了,光能剑竟然也无法直接击穿他的要害,只能留下几个血窟窿,但并不致命。
石甲龙也非常的灵活,知道星云手里的剑能伤害到自己,不再拿身体硬碰,一味的游斗寻找机会。
星云的量子护盾也没有启到太大的作用,因为石甲龙的块头太大,根本就弹不开,受伤的反而是自己。
所以星云直接放弃了使用量子护盾,转而使用防腐盾,轻便灵活的同时还能护住要害,不让石甲龙有机可乘。
但是它的尾巴实在难缠,灵活的同时力量也非常的强大,星云也是很是棘手。
“强攻不成就中心开花!!”星云打定了注意,闪开尾巴的一次扫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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