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行动路线 (第1/3页)
汉特找的地方是一个废弃的小鱼港,芦苇遍生,早就没有渔船来这里了。这个地方正适合赵志给他的人练枪用,而且从这里上船,只要半个小时就可以回到黄埔码头,交通很是方便。上次赵志问汉特定置的武器也被带了来,满当当的两只大皮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就只有赵志和汉特看过,这一路上,于大志和罗英都在想方设法的打开皮箱,结果却被赵志每人赏了几记爆栗。
赵志这次带来的武器很简单,有一支德式毛瑟98K狙击步枪,一支汤姆逊冲锋枪和几支德国原厂毛瑟冲锋手枪,也就是俗称的快慢机。汉特一直叫嚷着1911手枪是最好的,威力最大的,对于赵志选择了毛瑟冲锋手枪很是恼火。其实他并不知道,从德国第一支毛瑟手枪下线开始,中国就一直是这种手枪进口的最大用户,各路军阀、部队里的中下级军官、山匪路霸都酷爱这种手枪,赵志子所以这样做,完全是考虑为了方便子弹的补给。
赵志最后拿出的是一支日式97式狙击步枪,这是日军1937年刚开始装备日本陆军部队的,其实这种狙击步枪就是三八步枪的变形枪,只是在原本的三八步枪弹仓的侧面加装了一支4倍的狙击镜,其口径还是原来的6.5mm口径。不过加装了狙击镜之后,它的射程的确是有了提高,而且准确性也提高了不少。赵志选择它也是因为子弹的补给,他的小队要经过漫长的敌占区,使用通用武器是保证子弹来源的最大保障,赵志可不想自己的枪支都因为没有子弹而变成了烧火棍。
“你感兴趣吗?挑一支吧?”赵志把97式和98K并排放在了一起,示意早就蠢蠢欲动的叶空先挑一支试试。叶空的枪法,赵志是真正见识过的,而且他在面对面射杀那几个特务的时候,脸上露出的那种嗜血表情是最让赵志看中的。作为战争机器的佣兵,就应该是这样的,嗜血就是佣兵的天性,如若不然还叫什么佣兵。
不理会其他人的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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