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何以不同 (第2/3页)
心的士绅已经无法再像过去一样掌握乡村,乡村已经由富农为主体的阶层所控制,而村庄的合作化亦同时展开,使得邯彰第一次将政权真正深入到乡村最基层,以村落为单位的合作社从单纯的经济组织,锐变为担负农村行政管理组织,与中垩国其它地区仿效日垩本成立的村公所,依靠法律赋予地位不同,合作化村落所依靠的却是经济,其利用经济利益作为工具,紧紧的将每一个工人,也就是农民都牢牢的捆绑在一起,从而真正意义上掌握了农村,控制了农村,或者说控制了农民!”
“那,这岂不是像苏俄的集体农庄一样?”
“当然不一样,集体农庄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的掠夺农村的剩余价值,而农村合作社却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农村现有的人力以及土地资源创造尽可能多的财富,在农村合作社内,土地等资源依然属于农户,而不是合作社,合作社仅只有指导权,他们对农户的控制,实际上通过同农业合作社的配合,以市场的手段加以控制,即向合作农户提供较市价低廉的化肥、农具以及良种甚至工业消费品,高于市价的作物、副产品销售。”
“无论是供或销,通过有组织的供销,通过中间环节的减少,其经营成本大为降低,表面上农民得到了低于市场5-10%的所需品,但农业合作社的利润却依然远大于普通批发商,而农业合作社直接向农村合作社采购小麦、棉花等农副产品,因中间环节的减少,采购成本有所降低,而农村合作社亦可在利润空间内提高采购价,从而让农民受益,在这一过程中,三方的利益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一个稳固的基层企业群由此出现,而这个稳固的企业群最终锐变成为极为严密的政府统治基础——任何农民个体都因在经济上对合作社的严重依赖,决定了政府通过合作社实现了对农村的全面掌控!”
农户离开了合作社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呢?
曾经于乡间横走的依靠压低价格收购农产品的小商贩早已在合作化的过程中被慢慢的淘汰了,现在的邯彰农村一但离开合作社,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无法售出,至少无法售出合作社的价格,除去依赖合作社之外,农户几乎没有其它的选择,不过合作社并没有因此像过去的商贩、粮商一般压榨农民,他们在保障农户利益的同时,通过对农副产品的深加工获得了更多的利益,加之代民储藏粮食获得的巨额收益,使得农业合作社根本就没有必要去压榨最底层的农民,而且本村的合作亦尽可能的保障农民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对无论是农业亦或是本村的合作社越来越依赖,三者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当中垩国的其它地区的村落还是一个个散落的个体时,而在邯彰,农村却早就成了一个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团体,即便是城市中那些所谓的独立企业,亦无法离开合作社,因为合作社垄断着农村80%的消费市场,同时控制着100%的农副原料,通过经济上的努力实现的,管明棠假借经济手段实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控制,借助两个龙头控制了邯彰的一切,这一切都决定了,邯彰的政府,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政府,或者说,这个政府早就摆脱了传统政府的框架,而是一种新形态的政府,而现在,华北正在一步步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