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封院查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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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封院查办(1) (第2/2页)
的胆子,竟然敢藐视王法,逼良为娼,签订不合国法的卖身契,等同于贩卖人口罪。”
合法的卖身契,都必须经过官府才行,有官府审核,允许了之后,才能签订。
而地下卖身契,则是私底下签订的契约,不经过官府,亦是没有相关户籍标明,所以说陈香君不是贱藉,却又不是自由身。
这种事情并不罕见,甚至可以说屡见不鲜,元国境内遍地都是这种情况。
因为合法的卖身契,须经过官府审核,通过之后才能签订,过程不仅麻烦,而且费时费力。并且签订契约书亦是要收税,尤其是卖身契,高达50%。
为了逃过这个税收,一些权贵人家购买奴隶的时候,大多都是不经过官府,而是私底下签订卖身契,双方口头协商好,立下契约书,便是成立了。
一个普通的杂役奴隶,购买下来并不需要花多少钱,交的税自然也不多。
但像陈香君这种才貌双全的美丽女子,那就又不同了,往往价值千金,而且有价无市,很少有渠道能购买到这种奴隶。
苏殷早就意料到了,花仙院的姑娘,必然都是从一些特殊渠道购买而来的奴隶,直接与奴隶贩卖团的人交易。
为了逃避超高的税收,购买这些美貌年轻的女子的时候,都不是签订合法的签约书,而是不交税的地下契约书,亦不受官府保护。
以花仙院的后台与实力,自然不用怕买下的奴隶不听话,不受官府保护而出什么问题,一个无亲无故的柔弱女子落入花仙院手中,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