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想法 (第2/3页)
么多人的拥护。如果都是土匪习性,可是难道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土匪习性。当这个习性发挥出来的时候,他们都会崇拜这些更加有这种习性的人。这个肯定是否定的。不是所有人一下生就是这样的。
此时的程志远也好,邓茂也罢。既然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也不是如同演义中那么不堪。好像是个白菜叶,说让人砍了,就让人砍了。只能说,这两个人都不是那种战将。不过他们能够率领数万人马,只能说,他们是个蹩脚的统帅,还没有将自己的人马发挥出来,就被人家的一流猛将给狙击了。
程志远和邓茂两人商量的结果是去涿郡,就是今天的北京。虽然这个地方是个大地方。可是毕竟这个地方的主官员是个文人。而且是刘姓的皇族。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刘焉。这个人最大的功绩就是将这个乱世搅合的更加混乱。东汉开始设立刺史和州牧的,就是由这个人提出的。而且这个老小子,不知道给这个汉灵帝刘宏灌下了什么**汤。所以刘宏就将西川之地赐给了刘焉。这个老小子就是第一任的西川太守。也是日后的益州牧。而他的儿子也是非常出名的。这个人就是将自己的地盘丢给了刘备的刘璋。
对于刘璋可以说是非常完整的继承了他的父亲的优良基因。就是个治世能臣。乱世之草包。应该说,这些刘氏的皇族都是一样的。至于刘备,刘备是不是皇族,还另外说的。这个可是不好说了,毕竟那个时候,汉室已经存在了很久了。刘姓的子孙实在是太多了。你说你是皇族,你就是了。至于后期的汉献帝承认,刘备是自己的皇叔,那个就更有意思了。明显就是猪八戒搞白骨精。一个爱色,一个爱肉。或者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汉献帝看中了刘备的本事,刘备看中了汉献帝这个招牌。
至于其他的刘家子孙,都是不中用了。在乱世中,他们都是混不开的。不管是刘焉刘璋夫子,还是日后荆州的刘表夫子。都是草包中的草包。而且是一窝不如一窝。
打仗都是拣软柿子捏的。对于北平,这两个小子可是没有想过如何的。毕竟公孙瓒的威名在整个东汉还是不小的。尤其他创立的白马义从,而是在于乌丸的战斗中取得了非常重大的胜利的。
对于这种人,这两个人可是没有想过动手的。而且虽然这两个人大帐有些外行。可是作为搞运动的,对于这些政治斗争,天生就有着非常敏感的觉悟。对于刘焉和公孙瓒,他们都是研究过的。这个公孙瓒就是一个眼高于顶的人,对于这些皇室的人天生就不是不待看。而刘焉也是对于这个公孙瓒没有什么好印象。一个莽夫,虽然受了一点教育,可是在刘焉这些人的眼中,这些人就是些泥腿子,就是些小人物。就是些匹夫。他们能干什么,这样就罢了。还天天的飞扬拨扈,一副老天第一,老子第二的样子。不是国家在用人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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