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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天人

第一百四十四章天人 (第2/3页)

可是来自一个传奇人物的。这个人就是三国第一影帝,哭星刘备的。作为一个穿越者,公孙成可是不会放过这个老小子,当然也不会让自己的看中的人跟着他。所以,公孙成抢先一步,就将这个老小子的斗笠全部光。而且还将他支走。笑话,以刘备的演技,加上他那个将腹黑学应用到极致的水平。公孙成不敢想象,在目前情况下,自己可以和他争。

这或许就是穿越者的一个劣势吧。将那些个尚未起步的草莽英雄过分强大化。换句话说就算是强如韩信那样的人,只要你不给他施展的舞台,他也是白瞎。这就是为什么刘邦可以让韩信感激涕零。这就是因为,他将这个人放在了最合理的地方。而如果没有在正确的位置,一个大楚帐下的持戟郎,几个小兵就可以收拾了。一个受胯下之辱的落魄汉,一个莽夫就可以给办了。相同道理,这个时候的公孙成和刘备那就是不同档次的人,公孙成动动嘴皮,就可以将那个斗笠的臭小子给收拾了。可是公孙成没有这么做。或者这就是他内心深处的东西在作怪吧。

于是,公孙成的做法就是用钱将刘备手中所有的东西,甚至连刘备的摊子都买了。这个摊子也就是公孙成刚才用的那个摊子,至于刘备呢?公孙成打发他去游学去了。对于公孙成来说,他用了刘备的锅灶,刘备只能再从新找米下锅了。这就是所谓的换个环境换个人。

至于刘备的去向,就不得而知了。大致的情况就是,当时公孙成是这样对刘备说道“这位,我想买你的斗笠。”

刘备此时还没有后世那种短小胡须,可是这个年轻的相貌还是基本上不凡的。就见他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你还别说,这个刘备的耳朵还是相当大的。虽然个头不是很高,可是这个耳朵还真是比同样的人要大,要长。还真是那个刘大耳,不仅如此,他的这对胳膊也是比较长的。如果仔细看,或者让他扮上之后,爬树就是活脱脱的一只长臂猿。

刘备此时还是属于落魄事情,眼睛很小,而且毫无多少光泽,个头在许多人中也算是不矮的,可是毫无雄姿英发之感。当然这个成语也不是来形容刘备的。但是应该说,英雄落魄难以启齿就是这个原因。实在是太不像样了。

就像是那些个娱乐圈的大明星,如果他们没有那么多的粉丝簇拥,没有那么光鲜的衣服和厚厚的装扮,可能还有整容,这这些都出去的话,他们就是普通人,甚至有些,就人品而言,还不如普通人。这或许就是像是人生一样,就算是个普通人你关注的多了,你也是个不普通的人了。

此时的刘备就是这个样子,他这个时候,还是个普普通通的生意人,虽然也是颇有大志,可是实在是落魄的可以。作为同学的儿子,公孙成当然是要资助他一下了。虽然这个刘备对于自己的父亲没有干什么好事。甚至最后连赵云都是从自己父亲那里挖去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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