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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海军管理体制(1830~1900)

帝国海军管理体制(1830~1900) (第2/3页)

作战司令部组织实施。

海军参谋大臣为海军上将,是帝国国海军最高军事首长,非战时对海军大臣负责,战时加入帝国军事大本营直接对皇帝负责。他在参谋会议和海军大臣领导下负责海军的建设、战备与作战运用。海军参谋大臣的主要助手有副参谋大臣、5名副部长以及海军情报办公室主任、海军气象局长、宪兵次长等。

海军参谋部辖有海军海上系统司令部、海军补给系统司令部、海军设施工程司令部、海军航空系统司令部、海军人事司令部、海军保密大队司令部等专业机构近30个,主官分别由海军中将、海军少将及相应级别的文职官员担任。此外,海军参谋部目前还下辖10个海军一级司令部:太平洋海军司令部、北洋海军司令部、南洋海军司令部、印度洋海军司令部、海军特种作战司令部、军事海运司令部、作战试验与鉴定司令部、海军后备队司令部以及海军陆战队司令部。

海军陆战队司令部是海军陆战队的最高领导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海军陆战队司令是皇帝、国防大臣和海军大臣的军事顾问,也是参谋会议的法定成员。在皇帝和海军大臣的授权、指导和控制下,海军陆战队司令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管理海军陆战队司令部,(2)向海军部长提交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的发展规划和建议,(3)向部队提供咨询和监督部队发展计划的实施,(4)对海军陆战队人员及组织机构实施监督,(5)完成皇帝、国防大臣或者海军大臣分配的所有军事任务。

海军陆战队司令为海军陆战队上将,下设两名副司令,五名职能副司令,同时下辖若干部、局、处、室。海军陆战队下设七个职能司令部,分别是:北洋陆战队司令部、南洋陆战队司令部、太平洋陆战部队司令部、印度洋陆战队部队司令部、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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