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六、河未过,桥先拆(下) (第1/3页)
一百八十六、河未过,桥先拆(下)
在陈腐僵化的幕藩体制之下,东瀛岛国的乡下农民们,是除了贱民之外日子过得最苦的一类人。
相乐总三就是出身于这样一个乡士之家,虽然挂着武士的名头,却是穷得连木板房都住不起,只能用黄泥土坯房和茅草屋顶来凑合。由于茅草屋顶难以抵御台风袭击,所以不得不在屋顶放上许多粗木墩和石头来压住茅草,结果弄得一地震就坍塌,好在房子单薄,也压不死人……
在相乐总三的记忆里,家中除了两把佩刀还值一点钱,基本上可说是别无长物。门上从来没有过锁这种奢侈品,路人可以随便推开进入——因为本来就没什么好偷的。
与城里那些吃俸禄的上级武士不同,农村里的乡士没有工资可发,自己也要双手沾粪下地干活。他们理论上算是最基层的村干部级公务员,本职工作是替领主收取农民的地租,自己扣一点油水之后再交上去……但若是年成不好,那么就非但没有油水可榨,反而还要自己倒贴进去了。
而且,由于每个藩国的地盘都挺小,上头自然盯得紧,想要隐瞒田亩也很困难。更糟糕的是,与大海对面中原天朝那些不用交税的士绅不同,这个国家就算是武士也不能免税。此外,即便遇到灾年,也很难求得减免赋税的恩典。为了交税,很多农人不得不向商人借贷,之后无力还债,只得用儿女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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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这一轮劫难过去,相乐总三跟着父母回到村子里,却发现留下来的村民们除了一部分老头老太,居然大多都活了下来。问问他们是怎么过的冬,回答说是打了几头野猪——相乐总三当时就起了疑心,他离乡逃难的时候,村里人早就饿得走不动路了,哪里有本事去跟凶狠的野猪恶斗?
但吃人这种事情,毕竟不为lun理道德所允许。于是,村中一些老人就挺身而出,披上野猪皮假装野猪,村里人把他们当做野猪打死,割下肉来分着吃,然后自欺欺人地骗自己说,这是在吃野猪肉……
然而,即便是这样悲惨的生活,成年之后的相乐总三发现自己也渐渐地过不下去了。
大约在一年之前,相乐总三继承的世袭领地(就是那个穷村子)不知怎么地被附近一伙贱民看中,在贱价强买不成的情况下,硬是捏造了一些很扯谈的借口,逼迫藩里以“奉公怠惰”、“拖欠租税”的罪名,革除了相乐总三的武士家格,将领地转让给了“揭发”此罪的“秽多”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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