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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战冀南(四)

第三百四十四章:战冀南(四) (第2/3页)

政治上制造分裂,策动华北五省即河北、山西、山东、察哈尔、绥远动所谓的“防共自治运动”,通过华北政权特殊化的方式,达到占有华北的目的。早在1935年,日本人就利用天津日租界汉jian报《国权》社长胡恩溥、《振报》社长白逾桓相继被杀一事向国民政fǔ施加压力,妄图达到驱逐国民政fǔ势力出华北的梦想。就胡、白被杀一事,日本指责此系国民党所为,是排日行为,向国民政fǔ北平分会施加压力。

而与此同时,1935年5月15日,在热河南部活动的抗日义勇军孙永勤部受到日军的追击退入长城以南的“非武装区”,5月2o日,关东军越过长城,在与**团警夹攻下消灭了这支抗日武装。日本指责中方破坏《塘沽协定》,由日本天津驻军参谋长酒井隆于5月29日向国民党政fǔ提出jiao涉。这就是所谓“河北事件”。日本利用这一事件,在武力恫吓下,强迫国民党政fǔ接受日本提出各种要求。对于日军的无理要求,国民政fǔ贯彻所谓的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所有条件概为应允。

但是,日本侵略者对侵占中国的政策不是一时的退让就能打消的,国民党当局的一再退让和承诺并不致使日军满足。为了在更大程度上榨取利益,bī迫国民政fǔ退让,日本人bī使国民政fǔ用文书形式答复,以便作为凭据。1935年6月11日,日本方面将一份由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签署的“备忘录”送到北平军分会,要求中国方面照抄一份,并由何应钦签章后送jiao梅津美治郎。这就是所谓的《何梅协定》。

根据《何梅协定》的的一些列规定,取消国民党在河北及平津的党部;撤退驻河北的东北军、中央军和宪兵第三团;撤换国民党河北省主席及平津两市市长;取缔河北省的反日团体和反日活动等等。这个协定实际上放弃了华北主权,为两年后日本动全面侵华战争埋下了更大的隐患。

同时日本人还要求国民政fǔ划定停火线,承认日本人占领的合法x-ng。中央军,中央在华北地区的派出机构,退出华北,宪兵三团退出北平,禁止蓝衣社在平津地区活动。惩罚宪兵三团长蒋孝先,蓝衣社骨干,郑介民,曾扩清,余乐醒。另外还有旅长赵登禹,师长佟麟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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