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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第2/3页)

就是那个之前想抢肉的孩子,大约是因为饿得狠了,安晓洁又给过他食物,重点是还没有能力驱赶自己,年轻野人在的时候是不敢靠近,等年轻野人走了,每到吃饭的点就两眼发光,自动自发地蹲到安晓洁旁边守着饭点。

安晓洁就算没弱到手无缚鸡之力的份上,又哪里强的过人家天生指爪锋利?上次的疤都还没完全褪下去呢。何况打狗看主人,就算这个小野人看上去没人管的样子,谁知道她真动手了,他们会不会跳出来帮亲不帮理?

为了安稳过日子,安晓洁会硬着头皮分一些吃的给他。几次之后,这个孩子倒也慢慢亲近起她来,不是饭点也常常跟在她身边,到河边会抓把肥皂草给她。让他帮忙做点什么他倒也乖巧。

经过几天的观察,确定这个孩子真的没有父母,其他人也不怎么管他,只让他不至于饿死后,安晓洁动了收养他的念头。

其中的好处是不用说的,她等同于有了一个帮手,她可以借这孩子慢慢融入野人社会,说不定以后还要靠他来养活。可弊端也是显见的,一个孩子长大到能捕猎的年纪不知道要多少年,说不定那个时候她早就回家了。而且他虽然是个孩子,吃的却不比他少。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要是年轻野人一样,一餐能吃下去比他体重还要大得多的食物,她哪里来那么多食物养活他?

只能是想想。

不过存了心思刻意以待,孩子除了偶尔还冲她呲牙,倒是真再没对她亮过爪子。

孩子还不会说话,只会啊啊小动物似的乱叫,不仅仅是他,其他孩子也是一样。

想到《鲁滨逊漂流记》里的星期五,便给他起了“星期六”的名。

星期六很聪明,多叫了几次之后就知道她叫“星期六”是在叫自己了。这种聪明不仅仅表现在理解力上,同样还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每当年轻野人回来,不等他驱赶自己就会躲得远远的。只要年轻野人在,哪怕饿肚子,他也不会来向她讨要食物。

这是一个很警惕而聪慧的孩子。

不由的,安晓洁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感觉,同样没有亲人可以依靠,同样无法独立在丛林里生存,同样只能夹起尾巴,勉强依靠旁人的施舍活下去。

其他孩子玩耍打闹的时间他大部分都在山洞外能望见而被允许活动的土坡上,寻找寥寥可数的食物。有时候是一把苦涩的野草,有时候是从土里扒出来不知道果实还是种子的东西。

虽然星期六不需要付出劳动就能得到一定免费的食物,但严格意义上讲,无法自力更生的星期六其实比自己还要凄惨。

人总是同情弱者的,她对这个孩子非常合乎情理的产生了同情,会下意识分出一部分食物给他,哪怕理智上明明知道,这是要不得的。

幸好不是在冬天,没遇到食物紧缺的时候,她还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发挥一下同情心。

安晓洁喊了一声蹿到前头活跃过分的星期六,免得他跑的太远或撞到其他人。

到底是孩子,最近又没饿到肚子,天性里喜爱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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