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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公民权利

第11章 公民权利 (第2/3页)

非法狩猎罪的共犯,也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刑法》第312条,对这种情况都有处罚规定。”

听南之乔说完,叶蓁蓁的脸色由震惊转为钦佩,“南学长,你就是一本活的法律教科书啊,这下能有理由说说那个烧烤摊老板了。”

叶蓁蓁正要返身回烧烤摊,被南之乔拉住,南之乔:“不用跟他解释,打个电话,自然有人来处理他这个店。”

在叶蓁蓁一脸疑问下,南之乔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喂,110吗,我们在东城小吃街发现有人贩卖国家保护动物……”

叶蓁蓁一脸震惊地看着南之乔打完电话,“南学长,这样也可以?”

南之乔收起手机,风轻云淡地回答:“投诉、监督,是宪法赋予我们公民的权利。”

“呵呵……”叶蓁蓁干笑两声,附和道:“是,我们要学会行使自己的权利。”

南之乔把自己手中的芋艿头,递到叶蓁蓁面前,“事情解决了,继续逛街吧。”

接过芋艿头,再看看手腕上的机械表,已经是晚上八点,嗯,还可以再逛一会。

两人继续沿着小吃街往前走,漫步街中,各种小吃的香味混杂在一起,拥挤热闹,走了四十多分钟,走到小吃街尽头,两人手中的东西也基本吃了个精光。

蓁蓁手中剩了半杯热可可,南之乔手中剩了半杯酒酿圆子。

蓁蓁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但仍有些意犹未尽地叹道:“还是小时候的味道,耐人寻味啊。”

南之乔回过头,指着身后的小吃街,“要不再逛一圈?”

蓁蓁忙摇头,“嘿嘿,不用了,已经很饱了,我哪里能吃那么多东西?”

“我一直相信你的实力。”南之乔一边说,一边微笑着看着面前的蓁蓁,他与她相识以来,一起吃饭的次数也不少,每次吃饭的情形仿佛历历在目。

叶蓁蓁一脸黑线,谁要别人相信这种实力啊……

蓁蓁晃了晃手中剩下的半杯热可可,找了个理由,“一会儿还要爬到山顶,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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