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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财大气粗

第三百四十四章 财大气粗 (第2/3页)

其实,这不过就是一种面子话,不过,办案过程一切记录在案,万一将来死者家属起诉,这些都是警方抗诉辩驳的证据。

沈临仔细看着警方关于现场勘查的幻灯片,听着贝丝关于凶手枪击位置、弹着点、逃逸出口等的推理分析,轻轻皱眉道:“贝丝博士,我倒是认为,不见得一定是熟人作案——或者说,凶手未必是死者认识的人。那位出租车司机桑切斯的嫌疑,其实可以排除了。”

贝丝望着沈临,“为什么?说出你的证据来!”

“推翻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其实不难。比如说,如果是熟人作案,那么,酒店的监控录像中,就必然会有‘熟人’进入,但似乎从克林斯曼警长查证的结果来看,在布莱尼特入住郁金香大酒店之后,未曾有人进入过她下榻的房间。”沈临轻描淡写地就指出了问题关键所在。

克林斯曼沉声道:“我们正在考虑是不是酒店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如果是内部人员,就有可能伪造和删减监控录像。”

贝丝点点头附和道:“克林斯曼警长,同时通过机场、火车站、巴士站查证一下,有没有从华城来的可疑人员——尤其是入住在郁金香大酒店或者附近其他酒店的人员。”

“杰克警督,我想去案发现场看一看。”沈临起身道。

贝丝皱眉反对:“沈,现场已经恢复如常,酒店毕竟还要正常营业,你现在去看现场,也看不出任何东西来。”

沈临耸耸肩:“看看又何妨?”

贝丝挥挥手:“随便你。哈里夫,你陪沈走一趟吧,我去追一追弹道检查报告,都这么久了,实验室还没有拿出结果来,这些人都把时间浪费在咖啡和闲聊上了!”

贝丝又开始抱怨警署实验机构人员的工作效率之低了,这显然不是她第一次对此予以非议了,所有的警员似是心有同感,但真正说出口来的,不怕得罪“内务人员”的,大概也就是贝丝一人了。

因为实验室、后勤保障人员都归属于“内务部”管辖,而一般的外警人员是不愿意跟内务部打交道的,尤其是那些“内部调查人员”——这就相当于国内警局的警容警纪纠察人员,或者相当于纪委。

杨雪妮继续留在华美公司跟郑宁国和魏秋华两人谈判。

沈临提出三方合作的建议之后,魏秋华立即给父亲打了电话,魏老斟酌再三,同意参与华美公司与龙腾的合作,但前提是不能投入太大——因为魏家着实不看好这次并购。

魏家认为威尔逊公司和阿道夫酒店根本已经不具备收购的基本价值,这两家企业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收购是一回事,但收购不是目的,目的还是要盘活这两家企业,而要盘活,那就需要不间断地大资金投入——在这种项目上,会占用太多流动资金,不利于魏家企业的长远发展。

至于郑宁国,沈临的新提议倒是让他心头一动。

到了这个时候,他也能看得出,龙腾方面对于合资公司控股权的某种坚决姿态,其实控股权在谁手里、董事长由谁派出不是最关键的,关键的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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