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节 (第2/3页)
黑色的大毛氅衣,脚登饰了金线纹的玄色鹿皮小靴,若不细瞧,哪里看出是个小娘子家?倒叫人生了公子玉如的感概来。
阿烟一边服侍她穿戴好,一边笑叹道:“才刚郡主穿着朝服回来时,奴婢瞧着雍容华贵,这会儿又清绝如玉,比之十爷都不差了。”
被人夸赞,云朝还是很臭美的,得瑟道:“那是,也不看看你家郡主是谁。当然,你这也是夸张了,比小十叔我是比不了的,但比起十一叔和云言哥,肯定也不差。对了,我记得我上回在街上买了十二个生肖的陶娃娃,你找出来,我带过去送给大堂兄家的翰哥儿,还有我记得上次阿姐送我的胭脂水粉也有两套没用的吧?左右我也用不上,找出来,回头送给大嫂和琳姐姐。”
阿霞道:“东西都是奴婢收着的,这就给郡主找出来,还需要带些什么?”
云朝想了想,又让阿霞找了些药材出来,伯祖父和伯祖母年纪大了,有上好的药材,也能给他们补补身体,万一哪天病了,若需要好药材,也省得四处张罗去。
虽说之前她也送了不少过去,但既上门,也不好空着手。
可惜她收罗回来的那些孤本,都在辅国公府呢,若不然,挑两本回去送给大伯父才好。不过又一想,那些孤本都是为了将来书局做准备的,便也罢了。但想着文人没有不爱书的,回头倒是能借过去让他们看一看。
她这边自要往燕家去。永定侯府里,永定侯费大春今儿刚好没事,正在家里,因听说了云朝的事儿,正与儿子费时说话呢:“明珠与越国公府的亲事前两天退了,我倒觉得明珠郡主是个极难得的,儿子,爹若为你去说这门亲,你觉得怎样?这满京城的小姑娘,爹就看明珠最不错。你要是愿意,我明儿就去找秦王给你提亲,你要知道,这样的好姑娘,打着灯笼也找不来的,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费时觉得,相当不怎样。
明珠再好,也不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