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第1/3页)
“这个能量石的使用方式,我们也已经研究出来了。”
“此话当真?”尼克原本翘着的二郎腿放了下来,人也随之坐直,拨开挡在眼睛附近的乱发后又仔细上下打量了千珑,而千珑也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蓝色淡蓝色清澈到如那块能量石一般。
打量了半天也不知道他得出了什么结果,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竟然还是纸质的那种,千珑本能的提起精神。
“金珑。”千珑对于他的出现已经很坦然,看了一眼后转手给了花俊夜,他显然还没适应金珑的各种出现,不过花俊夜是块冰,再惊讶的事情他也能很快冷静下来。
“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尼克的情绪有点过于激动,握住他们两人的手都在颤抖着“骄王千珑,你们认识吗,照片上的这个人告诉我,只要拿着那个石头来这里拍卖,买下的人很有可能跟骄王家族的人认识,说这个人很厉害。”
千珑被这么夸奖心情自然相当美,急忙用另一只指了指自己说道“我就是骄王千珑,请问您是什么时候碰到照片上这个人的,不…”他否决了刚才所说的,又重问“能把你出生跟如何于金珑相遇的全部讲给我们听吗?”
与其一问一答浪费时间,还不如让他自己以故事的形式讲述下来,然后还有疑问的地方再提问就简单多了。
尼克先是一惊愣了足足一分多钟,然后用头撞了墙壁几下冷静下来后,不顾脑袋流淌着血就直接开始讲述自己到现在的经历。
我叫尼克,全名叫菲克·尼克,出生地不知道,有记忆来就生活在被称为原始森林的地方,周围都是大型动物凶恶强大,如果想要避免被他们吃掉做好就是在树上生活,平时吃野果野草偶尔也会改善一下饮食,后来金珑就出现了,教我了很多东西,然后还让我偷乘飞在天上的东西来到了这里,出发前跟我说拿着这个照片给拍卖行的服务员看,再把这个石头拿去拍卖,买下的那个人有可能就是收留我的救命恩人,当然其他的人是不会拍下这种没用的东西。
尼克的经历只能说是小故事,十分钟不到就结束了,一开始花俊夜还表示疑惑认为这人一定是Donald派来的,但是千珑点了点身份手镯示意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