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早有准备 (第1/3页)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八一小說網-.自古皆然,现代社会更是如此。
先说文,最典型的便是律师了。厉害的律师甚至可以让一名所有人都知道是杀人犯的人无罪出狱。这便是以文乱法的典型。
文都可以这样。真以为修真办不到?
不,修真根本不会给警察抓他们的机会与证据。
不说杀人,单单是修真们服食的灵材,哪一样不是国家保护濒危物种的范畴?他们在吃的时候,就已经在犯法了。
所以在林枫装乖宝宝,做良民,惹来了田士的笑。
修真,当你踏入的那一天起,良民就已经跟你无缘了。
林枫没有理他,安静地坐着。前面开车的警察与副驾驶的警察互相看了一眼--俩惯犯。
田士给他们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初犯与惯犯的不同,他们实在是太熟了。
如果说初犯,通过警方的说服教育(当然说服时,恐吓是免不了的),还有“挽救”的希望的话。那么面对惯犯,他们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吓唬他们。没用。
判他们刑吗?
是,根据我朝法律私自持有管制刀具,一个是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九十七条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林枫与田士,他们的行为最多也就是个“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已经是最严的处罚了。再多,实在是没有。八一小№說網、`-.、
而且从田士他们的对话来看,这两个惯犯,显然连这样的处罚都难。
没听田士说吗?他那把菜刀是祖传的,是古董。
混蛋!鬼才信一把菜刀是古董。非要说古董。他们宁愿觉得林枫的长铁枪更像。
对!仅仅是像。他们的本心是不相信会有人带着古董满大街溜达的。
当然,他们也明白自己怎么想的并不重要,因为这除了是个法制性会,更是个商业社会。
以田士他们平心静气的样子来看,就是让他们证明一块普通玻璃是古董,估计他们都有的是办法弄来证书。
而管制刀具的法律与古董之间……
好吧!他们不懂,毕竟他们只是警察,不是律师。不过他们却相信律师们是有的是办法,让他们免于处罚。
所以他们只是开车,带他们进了局里。只想尽快完成他们的工作--程序正义。
至于什么恐吓、诈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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