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情况 (第3/3页)
房子里面摆几张桌子罢了,非常的普通,不像是大多数县城内的酒楼,最起码都是二层的。
曾毅他们住下的客栈,是镇子接近中央位置的客栈。
客栈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两盏灯笼挂在门外,客栈也是一个大型的院子,围着院子有一排房子,就是所谓的客栈了。
其实,这客栈若是在京城等地方的话,肯定也是十分受欢迎的。
毕竟那些个有钱人家的公子,最喜欢住的就是这样所谓的后院了。
可是,这里毕竟不是京城,只是一个县城周边的小镇子罢了。
所以,客栈内除了曾毅他们这一行为,也只有一个赶路的书生和书童了。
只不过,这赶路的书生和书童,在曾毅瞧着,更像是偷偷离家出走的少女和丫鬟。
所谓女扮男装,在曾毅看来,根本就是拙劣的化妆,最起码,他一眼就看了出来,不过,这和他可就没多大的关系了。
“这客栈的伙食可真是简单。”
曾毅苦笑着咽下去一口味道平淡的青菜,这客栈内虽然也有肉食,可味道真的不怎么样,只是吃了一口,曾毅就不在吃了。
没法子,在京城那段时间,曾毅的嘴已经养叼了。
有些时候,曾毅宁愿吃干粮,都不想吃味道太差的菜肴的。
扒拉了几口米饭,曾毅脸上的表情才算是缓了过来:“这厨子,指不定就是客栈自家人。”
曾毅说这话也是有原因的,饭菜难吃是一回事,就冲这客栈内住的客人,若是在单独请一个厨子,这客栈恐怕还要往里倒贴银子呢。
“其实很多这种镇子的客栈,都是自己一家人开的。”
“甚至,有的镇子的客栈,掌柜的连带小二和厨子等的差事全都一个人包了。”
伦文叙在一旁苦笑着开口,这种情况太常见了,毕竟镇子内不比城池,有的时候,甚至十天半个月,也未必会有客人路过的。
尤其是这种挨着城池进的镇子,加快一些赶路的速度,就能进城了,就更少有路人在这里落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