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3节 廷议风闻奏事(二) (第1/3页)
新明法律规定子民生命权不受他人剥夺,只有官府才有杀人执照,依法处置罪犯。
这条规定对于皇家与普能民众一视同仁,在前明乃至于打前的年代,上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下有种种的乡约民规,比如父亲若告儿子忤逆,打死了事,不受追究!
颜琨突然想起一句话:“你能够在此发言,你还得感谢你所反对的朝代和人!”
他的父亲颜常武入主新明,背后被人辱骂,骂他是海贼、强盗,杀人无数,还歼银掳掠,无恶不作。
但颜琨看过公开发表的颜常武执政新明后的归纳总结:他杀人不多,除了几个罪大恶极的官员之外,其余的人一个不杀,全部流放,更没有灭族之事。
在运输他们到东南亚时,保障他们的生活,所有的船长都签了责任状,不得死一个人,否则会被追究。
那些到达东南亚进行劳-动-改-造的东林党人士,官府关心他们的生活,给予出路。
他们也焕然一新,现在,前东林党干将史可法在土澳当起了总督!
还有好些前东林党人痛改前非,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很好的贡献。
一些传闻被杀的前明官员和大儒,当他们重新出现时,造谣者被啪啪地打脸。
颜琨为他的父亲而感到骄傲,冷眼看姚至言,心忖这帮人怎么还不接受教训,还想着重覆前明旧辙?
真要是恢复科道风闻奏事,就一定对他有利?
当然,他搞别人一时爽,被别人搞则时时爽!
当他得势时想搞谁就搞谁,可是花无百日红,待他失势时,别人连他走路姿势都可以拿出来说话,参劾他,给他安下种种的罪名。
这不是说笑的,某位官员因为斜眼看皇帝,被治以大不敬的罪名!
或许,他已经不计个人得失,而想的是团体利益---文官阶层,就算文官怎么斗殴,也是肉烂锅里。
多么高尚的品德啊,颜琨都要为他拍掌叫好,就不知道他在地方任上时会不会这么努力,会不会拼命在前呢?
颜琨脑洞大开,心中泛起了一个想法……他想建议新明废除翰林院,断所谓清流的根!
……
姚至言说古道今,说起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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