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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1节 杀进亚格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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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1节 杀进亚格拉城 (第1/3页)

他方待挣扎,如虎似狼的兵将一拥而上,不由分说,将他绑了,嘴里塞上一颗核桃!

将他双臂架着,送到中军帐前,那里,大批东南军集中,其中有好一些是塞斯·阿托以前没见过的高级将领,为首一位少年将军,英武俊逸,身材挺拔,被众星环月一般,竟是二王子颜煜率援军赶到了前锋营里。

他接到郝摇旗派人送来的消息曰:“此地人傻、钱多、速来!”不由得大喜,立即带领部队,星夜倍道而来

“倍道”这名词在中国古代军事语上非常有名,指的是兼程而行,军队一日走了两日的路途,如司马懿伐孟达,倍道而行,原本需要半个月的正常行军时间,他八日即到了孟达所在的新城,打了孟达一个措手不及,顺利地平定孟达的叛乱。

颜煜十五岁从军,久在军阵阅历,也锻炼出他的铁石心肠,带领大军,不顾劳累,急速前进,他鼓舞全军,军队士气高涨,一天一夜走了二百华里,也算创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记录,起码是颜煜个人行军记录,能够记录在册,他好生自豪。

张家玉给了郝摇旗一个拇指点赞,赞他识做。

郝摇旗进军速度迅猛,固然对军队有利,可是你什么都完成了,上级没表现的机会,这怎么行呢。

现在颜煜到达,就赶上了亚格拉城之战。

话说回来,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是颜煜是个纨绔子弟,郝摇旗可不等他,军情紧急,他白天把兵力收缩,等的就是晚上的夜袭,今晚就是最好的机会,对方以为银元送出去,华人一向讲信誉,岂料这一回郝摇旗准备食言而肥,说话不算数。

所谓资本若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的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同样道理,亚格拉的财富太多了,值得干上一票。

集合了众将官在帐蓬里,将塞斯·阿托就在帐门外的大旗前押着,不由分说,给他项上餐刀,乌血飙高,一命呜呼!

杀得很痛快,从将官很满意。

刀头舔血的军人最讲征兆,临敌前杀敌祭旗对此战最为有利,还要杀得痛快,胜利就有希望。

见到大家轻松自信的神情,颜煜趁势道:“出发!”

部队驻在亚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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