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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停战协议

第272章 停战协议 (第3/3页)

月10日,上午。

第三轮谈判开启,主要解决具体操作问题。

“徐州和济南的日军,什么时候开始缴械?”

李将军问道。

“八月十五日,如何?”

“可以。八月十五日上午八时,两地同时开始缴械。我方会派接收组进入阵地。”

“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预计三天。”

“二十万人,光是清点武器弹药就需要不少时间。”

“缴械后,士兵们住在哪里?”

“我方会在城外设立临时营地,提供帐篷和粮食。等船只准备好,分批运往青岛和连云港,再乘船回国。”

“船只由日方提供,必须是民船。”

松冈点头道:“好。”

“关于伪军的问题。”

王司长开口。

“长江以北的所有伪军,总计还有约三十万人,必须在九月一日前向我军投降。”

“我会通知各地驻军,配合贵方的工作。”

“还有伪政府人员。”

“县一级以上的伪政府官员,必须向我方登记,接受审查。有血债的,要追究责任。”

松冈犹豫了一下:“这一点……”

“这是中国的内政。”

政委道。

“贵方不需要干涉。”

松冈点头:“明白。”

8月10日。

傍晚时分,协议的最终文本敲定。

一共八条,十七条细则。

松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在上面签了字。

政委也签了字。

两人交换文本,再次握手。

“松冈先生,希望这份协议,能够结束两国的战争。”

“我也希望如此。”

8月11日。

北平。

新华广播电台。

播音员的声音传遍全国。

“我人民政府与日本国政府,于八月十日在北平签订停战协定。主要内容如下:一、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唯一合法政府;二、日军立即停止一切和解放军的敌对行动;三、被围困于徐州、济南之日军,于八月十五日向解放军缴械投降,并由我方安排遣返回国;四、长江以北所有日占区,于十月一日前移交我方接管;五、所有伪军须于九月一日前向我军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