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 严打(2) (第1/3页)
这番话引起一阵哄笑。
七天里,宣传攻势铺天盖地。各县的宣传队走遍了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村庄。严打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进了每一户人家。
也有人试图煽动反对情绪。一个绰号“刘半仙”的算命先生,在城阳镇的集市上对人说:“这严打啊,就是当官的想捞钱。到时候随便找个由头抓人,家里不拿钱赎,就别想出来。”
当天下午,警察就把刘半仙请进了派出所。
警察局长亲自审问他:“你说严打是当官的捞钱,你有证据吗?”
刘半仙傻了眼,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没有证据就乱说,这叫造谣。按战时治安条例,造谣惑众者,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警察局长一拍桌子,“刘半仙,你是想进去蹲三年,还是老老实实说清楚,谁指使你的?”
刘半仙吓得全招了。原来他是受一个地主指使,故意散布谣言,想动摇人心。那个地主因为常年压低佃户工钱、强占农民土地,怕被严打清算,所以想煽动百姓反对严打。
警察局立即出动,将那个地主抓捕归案。
这件事经过宣传报道后,支持严打的声音更加响亮了。百姓们都说,连造谣的人都抓了,看来这次是真的要动真格了。
......
七天的宣传期转瞬即过。
七月二十八日,严打正式拉开帷幕。
豫东军区司令萧山令亲自坐镇指挥,警备1团至8团全部出动,配合各县警察局展开行动。豫北军区同样全员上阵,孙桐萱将警备9团至14团分布在各个要点。
宋明远定下的规矩简单而明确——发现线索,立即核查。证据确凿,立即抓捕。抓捕后二十四小时内开庭审判。审判过程公开,允许百姓旁听。判处死刑的,当庭宣判,三日内执行。判处徒刑的,当庭收监,立即执行。
第一个典型案例发生在商丘县。
商丘县城南关有一伙土匪,为首的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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