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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天生杀才,请客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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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天生杀才,请客吃饭 (第1/3页)

人群还没散去,喧嚣声顺着江风飘过来。

“天生杀才?”

夏景怡捂着嘴,惊呼出声,声音里透着诧异:“师父,什么是天生杀才?杀人杀得多就是杀才吗?”

周永和没急着回话。

他半倚在板车上,目光深邃,像是要把远处那个年轻人看穿。

良久,他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手指轻轻敲击着膝盖骨,发出笃笃的声响。

“那是命,也是骨子里的东西。”

周永和的声音压得很低:“所谓杀才,在咱们练武的行当里,讲究的是一副‘龙筋虎骨’。”

“龙筋虎骨?”

夏景怡眨巴着眼睛,这词儿听着就透着一股子霸气。

“不错。”

周永和点了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掩饰不住的艳羡,那是对老天爷赏饭吃的无奈与敬畏:“常人练武,练的是皮肉,磨的是气力。但这世上总有那么一小撮人,生下来就跟别人不一样。”

“有的人,大筋如龙,崩弹有力,一发力便如强弓硬弩,不知疲倦,爆发力惊人,这叫龙筋。”

“有的人,骨重如铁,密度惊人,看似松垮,实则骨架宽大,能承千钧之重,挨打不疼,打人挂画,这叫虎骨。”

说到这儿,周永和顿了顿,目光再次落在秦庚身上,仿佛透过那件粗布褂子,看见了里面那条正在微微起伏的脊椎大龙。

“龙筋虎骨,二者得其一,就叫天生杀才。”

“这种人学武速度奇快,旁人练三年的桩功,他三个月就能登堂入室;旁人一辈子悟不透的发力,他打一架就能摸到门道。”

“如果秦庚并非双胞胎的话……那上次就是师父看走眼了。”

周永和自嘲地笑了笑:“上次摸骨,只觉得这小子根骨尚可,是个能吃苦的。没成想,这哪里是尚可,分明是一块没开刃的百炼精钢。”

夏景怡听得入神,忍不住追问道:“那……若是二者皆有呢?若是这人既有龙筋,又有虎骨呢?”

周永和闻言,神色变得肃穆起来。

他坐直了身子,看向天空,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二者皆有的,命格奇特,生下来就是办大事的人。”

周永和道:“这种人,那是真正的人中龙凤,万中无一。咱们大新朝的道门、佛门,甚至是皇宫大内里的,都派了专人,整日里拿着香灰、罗盘、龟甲,在大江南北到处转悠。”

“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发现这种天生命格奇特的主。”

“命格奇特,不一定非得有龙筋虎骨。但若是有龙筋虎骨,那命格一定奇特,注定是要在这乱世里搅动风云的。”

夏景怡若有所思地点了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

她喃喃自语,“师父,那要收他为徒吗?这么好的苗子,若是被别人抢了去,岂不是可惜?”

周永和却摇了摇头,重新闭上了眼睛,恢复了那副慵懒的模样。

“收徒这事儿,讲究个缘法,强求不得。”

“况且,他如今已经入了门,有了自己的际遇。我看他那发力的方式,是我河北形意的路子,但毕竟不是我手把手教的,是他自己对着册子琢磨出来的,我现在收徒,上赶着,不合适,像是投机,坏了缘分。”

“等他下次来找他姑姑的时候再说吧,看看有没有这份师徒缘分。若是缘分没到,强行收在身边,反倒是坏了他的气运。”

“……”

夏景怡抿了抿嘴,点了点头。

她自己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机缘巧合,离奇经历,最后稀里糊涂地成了周永和的徒弟,只能说一句缘分天注定。

“行了,别看了。”

周永和懒洋洋地摆了摆手,“热闹看完了,该干正事了。”

“赶紧拉车。”

“过晌为师不盯着你了,也不会给你钱吃饭。今儿个晚饭想吃啥,全靠你手里这辆车赚。赚不到钱,那就饿着,这也是修行。”

闻言,夏景怡原本还带着几分憧憬的小脸瞬间垮了下来,变成了苦瓜色。

“师父,您这也太狠了……”

抱怨归抱怨,她还是老老实实地拉起车把,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码头。

……

码头上,风还在吹,血腥味还没散尽。

秦庚站在江边,看着脚下那具已经有些变凉的尸体,心里头也是一阵恍惚。

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一拳下去,竟是直接把人打死了。

是真的死了,透透的。

刚才那一瞬间,他脑子里其实没想太多,就是看着陈三皮那拳头打过来,身体本能地做出了反应。

脊椎一弹,力量一送,拳头就出去了。

这感觉,和上次打郑掌柜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打郑掌柜那一拳,虽然也是全力施为,但就像是打在了一团厚实的棉花里,又像是泥牛入海,任凭多大的气力,都化在郑掌柜那一双看似绵软的肉掌之中了,半点浪花都没激起来。

而这次,则是打得痛快,淋漓尽致!

劲力实打实地砸在陈三皮胸口的铁球上,穿过铁球砸断骨头,最后轰进那团血肉里。

那一瞬间的反震力,顺着拳面传回来,不仅没有让他感到疼痛,反而让他清晰地感知到了自己这一拳的破坏力。

力量全部宣泄出去了。

就像是积蓄已久的洪水终于找到了宣泄口,那种通透感,让他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了。

“或许,这就是杀法之中讲的发力感,劲力感?”

秦庚握了握拳头,若有所思。

没有花哨的招式,没有多余的动作,就是纯粹的力量与速度的结合,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破坏。

这就是国术。

只杀人,不表演。

这时候,周围那一群刚才被吓傻了的人群终于回过味来,爆发出一阵躁动。

“真死了……”

“那一拳,真狠啊。”

金叔和马来福强撑着身子走了上来。

金叔捂着胸口,脸色虽然惨白,但眼神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激动。

他看了一眼地上的陈三皮,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

“呸!这狗日的,也有今天!”

马来福则是蹲下身子,在那具尸体上摸索了一阵。

江湖规矩,人死债消。

但这身上的财物,那是战利品。

不一会儿,马来福从陈三皮那满是血污的马褂口袋里,掏出了两块沾着血的现大洋,还有几个铜板。

他也不嫌脏,把钱在衣服上蹭了蹭,走过来塞到秦庚手里。

“拿着,这是彩头。”

马来福声音有些哑,但透着股狠劲。

杀人摸尸,这是江湖规矩。

秦庚也没推辞,顺手揣进了兜里。

两块大洋,够买两剂壮骨散了。

这世道,杀人偿命那是官面上的话。

在津门江湖,拳头大才是规矩。

陈三皮想杀他在先,技不如人被反杀,江湖上谁也说不得什么。

“徐叔,马叔,给他沉江。”

秦庚淡淡地说道。

“好勒!”

徐春和几个壮实的车夫应了一声,也不嫌晦气,直接抬起陈三皮的尸体,喊着号子,像是扔一袋垃圾一样,用力往江里一甩。

“一、二、三——走!”

噗通!

水花溅起老高。

江水翻滚,很快就把那点血色冲散了。

在这个乱世,一条人命消失在浔河里,连个泡都冒不出来。

用不了半个时辰,江里的怪鱼就能把他啃得只剩下一副白骨。

处理完尸体,金叔用眼神示意了一下秦庚,努了努嘴。

那意思很明显:小五,现在这场面是你打下来的,你得说两句,立个棍。

秦庚心领神会。

这时候万万不能露怯。

如果不趁着现在这股子狠劲儿把规矩立下,那明天巡警阁子的黑狗、陈三皮的狐朋狗友、其他眼红地盘的流氓地痞很快就全都找上门来。

越是自信,越是张狂,别人越是摸不清你的底,事儿反而越少。

若是怂了,这帮人就能把你骨髓都吸干。

秦庚深吸一口气,往前迈了一步。

他这一动,周围那些看热闹的、其他窝棚的车夫,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圈。

“诸位也都看到了。”

秦庚的声音并不高,但透着一股子大吕洪钟般的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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