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瑾献三罪证 (第2/3页)
某贿金三千贯,将其不学无术之子擢为洛州参军!此事在洛州官场已是公开秘密,有张某账册、中间人供词及洛州刺史秘奏为证!此为罪证一!**”
他竟真的抛出了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金额!而且听起来证据链完整!殿中顿时响起一片嗡嗡的议论声。卖官鬻爵,尤其是在吏部天官的位置上,这是任何帝王都无法容忍的大罪!
王仁祐脸色煞白,强辩道:“荒……荒谬!此纯属构陷!那洛州参军乃是依制考评选拔,与那张某何干?定是有人伪造证据,陷害本官!”
“是否伪造,陛下一查便知。”许敬宗冷笑,继续道,“其二,王仁祐倚仗外戚权势,纵容子侄横行不法,欺压良善,强占民田商产!其侄王德俭,在长安西市强买胡商店铺不成,竟指使家奴纵火,焚毁店铺三间,致胡商一家三口葬身火海!长安县令畏其权势,不敢深究,仅以‘走水失慎’结案。然苦主血书状纸、邻里证人供词,以及当日参与纵火家奴之部分口供,皆在此!此为罪证二!”
纵火杀人,残害无辜,而且还是涉及“胡商”(涉及邦交和贸易),这更是激起众怒。许多官员,尤其是非关陇出身的官员,脸上已露出愤慨之色。
王仁祐冷汗涔涔,嘴唇哆嗦:“此……此乃刁·民诬告,子侄不肖,与老夫何干?老夫……老夫并不知情!”
“好一个‘并不知情’!”许敬宗厉声道,“其三,也是最为紧要之一条!王仁祐身为朝廷重臣,不思报国,反在暗中与地方藩镇、不法商贾勾结,利用职权,为其在河东、河北等地的私盐、私铁贩运提供庇护,大肆牟利,严重侵蚀国家盐铁专卖之利,动摇国本!其在蒲州(山西永济)的别业地窖中,藏有大量来历不明的金银及与盐枭往来书信!此事,已有御史台暗访御史及将作监督行实务使李瑾大人,在督查河东煤铁矿务时偶然发现线索,顺藤摸瓜,掌握部分实据!此为罪证三!”
第三条罪证,如同致命一击!“私盐私铁”、“侵蚀国本”、“勾结藩镇不法商贾”,这每一项都是足以抄家灭族的重罪!而且,许敬宗特意点出,线索是由“督行实务使李瑾”在督查河东矿务时发现!这等于将李瑾推到了前台,也暗示这些罪证的发现,与皇帝关心的“实务”、“国用”紧密相关,非是空穴来风的政治构陷!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到了李瑾身上。连皇帝李治,也目光炯炯地看向他。
李瑾知道,该自己出场了。他缓步出列,神色沉静,向皇帝躬身一礼:“陛下,许舍人所言第三条,臣确有所察。去岁冬,臣为‘格物所’高炉试验及河东新购煤窑之事,曾行文河东诸州,调阅近年矿冶、漕运档案副本,以核算成本,规划运输。无意中发现,蒲州、晋州等地官盐、官铁数额,与户部存档及地方实际产出之间,存有较大、且连年存在的亏空,其流向成谜。臣觉蹊跷,便命人暗中留意。后又闻,当地有巨商,与长安某些权贵过从甚密,能轻易打通关卡,运输大宗货物。臣遂将零星线索,交予御史台熟识之同僚暗中访查。月前,偶有突破,发现部分线索,竟隐约指向王尚书在蒲州的别业及家族商号……然,此事牵涉重大,臣位卑权轻,且无明确旨意,不敢深查,只将已得之零星证据封存。不想许舍人今日提及……臣,惶恐。”
他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首先,将发现线索的起因,归结于“督查实务”、“核算成本”的公事,合情合理。其次,强调自己“位卑权轻”、“不敢深查”,将主导权和“揭发”之功让给许敬宗,自己只作为线索提供者和部分证据的核实者,姿态低调,避免成为众矢之的。最后,表示“惶恐”,既是对皇帝的尊重,也暗示此事敏感性。
但所有人都听明白了,李瑾手里,恐怕真有实据!而且是通过“督行实务”这个皇帝亲自掌控的渠道发现的,可信度极高!
“陛下!”王仁祐彻底慌了,扑通一声跪倒,老泪纵横,“老臣冤枉!天大的冤枉啊!这定是许敬宗、李瑾等人,因立后之事与老臣政见不合,故而罗织罪名,构陷老臣!陛下明鉴!长孙太尉、褚侍中,你们要为老臣说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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