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天下利归公 (第1/3页)
麟德三年,夏秋之交。
当第一批悬挂着崭新的“诸道盐铁转运使司漕运分司”旗号的官漕船队,满载着江淮稻米和两淮官盐,在秋日的艳阳下缓缓驶入长安东郊的广运潭时,码头上响起了标志性的报捷钟声。这不是凯旋的钟声,却比凯旋更让朝廷中枢的某些人感到振奋。因为这批漕粮,比往年同期的抵达时间提前了整整十五天,而经过严格核验,耗损率不到往年同期的一半。**
效率,惊人的效率。这就是李瑾掌控下的转运使司,在整合了漕运权力、推行新法后,向帝国中枢交出的第一份令人瞩目的成绩单。
“天下利归公”。
这五个字,不再是朝堂上空洞的口号或奏疏中美好的愿景。它正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化为渗透进帝国肌体每一处毛细血管的现实。
转运使司如同一只从长安伸出的、无形而有力的巨手,凭借着皇权的绝对背书和李瑾的铁腕推行,以及那套打破常规、直达基层的垂直管理体系,将帝国最重要的经济命脉一条条收拢、捋顺、握紧。
•盐利方面:各大盐场的生产已基本纳入官营或严格的官督商办体系。新的、更有效率的“晒盐法”在沿海盐场逐步推广,产量和质量得到提升。盐引制度运转良好,大唐通商交易务成为全国性的盐引交易和价格发现中心,其每日公布的“盐引指数”,甚至开始影响千里之外盐场的生产计划。私盐并未绝迹,但在“漕运护军”分段巡查和严厉的连坐法打击下,已成零星疥癣之疾。盐税收入稳定而充沛,按季源源不断地流入转运使司在各地的分司银库,再按计划解送长安或用于本地开支。**
•铁与茶:情况类似。主要铁矿和大型茶山被官方控制,通过发放“铁引”、“茶引”和设立官定收购价,将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利润大部分收归国有。**朝廷对铜、铅等战略矿产的控制也在加强,为即将推行的新币制(李瑾已在筹划)做准备。
•漕运革新:这是转运使司成立后投入力量最大、也最见成效的领域之一。“纲运法”和“押纲官责任制”使得漕运效率大幅提升,损耗和迟误锐减。新建和修缮的仓储节点开始发挥作用。那支由神策军退役老兵和地方府兵精干混编的“漕运护军”,不仅有效震慑了水匪和漕帮势力,更成为转运使司在地方上一支直接掌握的武装力量,虽规模不大,但意义非凡。**
•市舶拓展:广州、泉州、扬州等港口的市舶司被重新整顿,贪腐和效率低下的官员被清理,新的“公验”制度和抽分税则开始严格执行。朝廷开始有意识地鼓励瓷器、丝绸、茶叶等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并尝试以官方身份组织规模更大的海外贸易船队,所得利润直接纳入转运使司库房。来自海外的香料、珍宝、乃至铜钱(日本、新罗等地大量使用唐钱),也开始更多地流入大唐,补充着帝国的财富。
然而,真正让这套体系高效运转并得以强力控制的,是两个看似不起眼、却极为关键的设置:
其一,是“公廨本钱”制度的扩展与变革。李瑾将原本仅限于官府放贷取息的“公廨本钱”模式,大规模应用到转运使司下属的各盐场、铁监、茶山、漕运分司乃至市舶司。朝廷拨付或从盐铁利润中划出专项资金,作为这些官营或官督机构的“本钱”和流动资金。这些机构在完成朝廷定额上缴任务后,可以利用“本钱”进行一定程度的扩大再生产、改善工艺、甚至进行有限度的商业周转(如预购原料、向民间收购部分产品)。盈利部分,一部分继续滚入本钱,一部分可用作吏员奖励和福利,一部分上缴。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官营的僵化和低效,激发了活力,同时又通过严格的审计和利润上缴制度,确保了国家对最终利益的掌控。这已经带有了某种原始的“国家资本主义”或说“官办企业”的雏形。**
其二,是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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