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全本 排行 记录
第54章针尖对麦芒

第54章针尖对麦芒 (第2/3页)

庆元条法事类》二部释书有注载,偷文章并非单列罪名,而是视其对象与后果,分别归入“盗文书”“诈伪”或科场条制。”

“四妹妹的文字之盗,未犯官府文书,亦未犯科举文辞和进奏文字,不该科以刑律或科场律。”

郑磐知道大哥一向视他们为仇敌,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此时他只想,用尽他十年所学,不让大哥借律法之名伤害他的亲妹妹。

郑硕没有明显的怒火,只恨郑家的女儿给门楣抹黑,“她偷盗他人作品在前,利用红药诗会谋名在后,确实犯了荣律疏议上说的偷窃罪!”

“此等行径辱没郑家门楣,我身为郑家日后的继承人,不允许郑家的门楣、声望有半点的污浊。”

郑磐此时觉得胆子从未有这么大过,他什么都不会,但会据理力争,“四妹妹偷诗窃名不假,但那只是私下抄袭他人诗文,是文学上的抄袭,应由士林清议处理,而不是一味将她往刑律上推!”

“辛弘智与常定宗争诗一案,国子博士以公牒形式裁决,归还原作者,未见刑罚。”

郑硕也曾以为,他这个二弟,读书不行,言论不行,没想在这件事情上,倒是会拼尽全力,就为了不成器的郑绢据理力争。

嘴上虽然不屑,眸子里却是露出几分藏不住的欣赏。

郑家的儿女本不坏,只是教的人没把好的教给下一代罢了。

他此时想看看,二弟能为郑绢怼他这个大哥倒各种地步。

“常定宗欲占辛弘智之诗,曾改过一字,她呢,那是一字未改,全篇照偷!”

“四妹妹为何会这样?不就是仗着自己是最小的,你们应该对她百依百顺,宠她无法无天,做了错事,有母亲和兄长替她善后,爱之适足以害之,她今天这样,全是你们溺爱纵容之故。”

“我为长兄,有教育之则,你若再阻拦,便是把她害到必死之地。”

“我……”郑磐此时无言以对,涨红了脸色,喘着粗气。

最近的事,他都知道,姐妹换亲,母亲纵容,祖母和林国婆相继教育,四妹妹都不曾改悔,不然也不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