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粮爷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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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走在回家路上,洪衍武想起在医院的经历还在频频摇头。因为他实在难以想象,他为父亲求药的事儿,竟然是以这种最为夷所思的方式解决的。
不用说,他平时最反感的就是干部子弟。
正因为又红又专,有着革命大业,舍我其谁的天生优越感,这些人大多骄傲自满,目中无人,谁都看不起。
可偏偏今天,却让他遇到了一个干部子弟中的另类人物。
要说这个大果脯,还真是个热心的实在人,一旦对你没了戒心,他就能对你掏心窝子。可以说,性格已经单纯的到了相当可爱的地步。
并且他明明是个局长儿子,却居然还是个相当崇拜自己的粮爷。这也就更让洪衍武由衷地感叹命运安排之奇妙了!
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什么又叫作粮爷呢?
难道就只因为这个原因,大果脯的前后态度就会产生这么大的变化吗?就会自发地对洪衍武如此毕恭毕敬吗?
其实这事儿要是分析一番,共有两个原因。
首先得归结于,当年的人们从幼年开始,就普遍存在着崇拜英雄的心理。这既是一种流行,也是一种天性。
只可惜雷锋邱少云太正统了太不刺激了,也被宣传得太滥了。而岳飞杨家将水浒这些英雄好汉,又都太老了不少还遭到了上面的批判。
所以在当时打架成风的社会状况下,那些真实存在的,靠自己的拳头和刀子闯出一片天地的玩主,也就自然而然变成了那一代青少年心目中,最接地气的的新兴偶像。
当然,大多数善于斗殴的主儿,在社会公众的价值标准中,仍然被毫不犹豫地划在了流氓恶棍之列。但这些人的大胆妄为勇于抗争乃至于横行霸道的叛逆特性,在当年那种强压无处不在的社会环境里,也同时被许多人深为羡慕。
特别是胡同里的平民孩子,因为这些草莽英雄往往就出自他们之中,所以大多数人即使觉得他们算不上什么英雄,但也值自己敬佩。
于是,无论是各个中学里,还是胡同里,只要是半大孩子们聚在一起,就跟说评书似的,总得来几段最新的江湖传闻,并随后平添上众多听众们的评价与演绎。
似乎这样一来,他们这些传播者也就有了地位,有了见识,有了不凡的经历,甚至有了吸引女孩子的资本
那么宋国甫既然生活在这个时代,又住在相对平民化的区域内。这种爱好自然也就跟着别的孩子培养出来了。
特别是他打小就受人欺负,因此从心里也就更崇拜更向往,那些靠仅靠单打独斗就能改变处境威震一方的英雄好汉。而附近几条胡同中,靠着自己一双拳头复仇崛起乃至打遍周边地区无敌手的红孩儿,当然便成了他心目中光芒最闪亮最值得仰视的偶像。
用现在的话说,洪衍武是用自己咸鱼翻身的经历,使得大果脯产生了极强的代入感与共鸣,这才于无意中收获了一个最忠诚的铁粉。
宋国甫甚至曾动过念头,想偷偷去观音院东院的门口等着,好好看看偶像长什么模样,可这种崇拜毕竟属于叶公好龙的范畴,与之兼具的也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惧怕,所以他始终不敢真的付诸于行动,便也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话说回来,其实宋国甫的这种胆怯也确实不失为一种幸运。因为当年的洪衍武,那可不管什么粉丝不粉丝的,绝对会把这个自己找上门的大果脯,榨成一点油水都不剩的果干儿不可。
至于另外一方面的原因,那可就得说说粮爷这个词儿来了。
是人都得吃五谷杂粮,是人就喜欢吃香喝辣,穿好的抽好的。
特别是京城的江湖,上至成名的玩主院派中至圈子佛爷下至嘎杂子琉璃球儿恶棍无赖小痞子,别看行事风格不一而足,但对金钱和物质享受的喜好和追求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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