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孟菲斯永远阳光明媚 (第2/3页)
淩的选项之内。
且不说灰熊队刚刚拿下两连冠,离开又能去哪呢?作为一个外国人,没有一座城市可以让他产生归属感,而他也不知道哪里才是最好的,更何况他现在根本没工夫想这些。
灰熊队新来的老板想要和他见面,徐淩不会拒绝。
刚好,他们都在洛杉矶,於是就定了个地方。
一路上,保镖开着车,徐淩坐在後座上,兰多夫的简讯一条接着一条地蹦来:「你听说了吗?科比去了尼克斯。」
徐淩倒是想知道林书豪现在还在不在尼克斯?
如果在的话,这可能很不妙。
你知道的,种种迹象表明科比在达拉斯的转变只是媒体宣传试问谁会感到意外?
而他在另一条时间线明确表现出了对林书豪的不屑,可是,彼时的科比正在向着职业生涯的最後一百米狂奔,而今的科比还处於巅峰期,不同时期的科比有着截然不同的能量与威压,如果他对林书豪产生了相似的恶感,那麽林疯狂的童话很可能湮灭在历史第二得分後卫的一念之间。
嗯,说起来,徐淩球迷和科比球迷之间的战争在网络上已经开始。
徐家军想知道带队两连冠,拿下两座MVP,两个FMVP的徐淩凭什麽不是得分後卫的副GOAT,科比的60E表示:「因为蜗壳有五冠。」
显然双方都有无法被说服的立场,所以这将是一场在陷入争论的主人公之一赢得更多荣誉之前无法分出胜负的球迷战争。
然後,兰多夫又一条简讯飞过来:「你说我回纽约打球怎麽样?我可以跟他们说,我在孟菲斯已经改过自新了。」
徐淩可算没忍住,回了一条:「我们会把以赛亚·托马斯也一起送过去,然後他们就会想起伟大的伊赛亚·托马斯时代,连夜把你打晕送回孟菲斯。」
"FUCK!!!"
没有人主动谈及留在孟菲斯的事情,随着海斯利像条蛆虫一样消失在大众视线,那个在最高层制造球员与管理层不和的人已经消失。
他们需要接受一个现实,就是如果所有人都想拿到符合自己身价的钱,那就必须有人离开。
徐淩不会离开,小加索尔也不会离开,那麽离开的人会是谁呢?
洛杉矶,比弗利山庄。
切斯·科尔曼选的地方看起来是家普通会所,但在比弗利山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哪里会有真正的陋室?只需走进去,便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科尔曼一看见徐淩就主动站起来,伸出手,「伊莱,很高兴见到你。」
对一个拥有NBA球队的人而言,科尔曼非常年轻,他是1975年生人,今年才46岁。
但这样的亲近感,徐淩在海斯利身上也曾领教过。
这帮贪婪的秃鹫只有在屍体面前才会暴露出其偏爱食腐的一面。
徐淩与他握手,「科尔曼先生,这个地方很隐蔽。」
「我不喜欢被人围观,」科尔曼笑着说,「尤其是不想让我们今天的谈话变成明天的头条新闻。」
徐淩貌似轻松,实则警惕地问:「喔,我们会谈那些记者感兴趣的话题吗?」
「当然,伊莱。」科尔曼忽然说,「在整个职业篮球界,还有比你的未来更重要的话题吗?」
徐淩不为所动地说:「我的未来在球场上。」
「我知道。」
科尔曼点头说:「但我更知道,可以决定你未来在哪个球场打球的人,就坐在这里。」
那或许应该大概就是您了吧,科尔曼先生?
徐淩玩味地看着他,也许这个人和海斯利不同?
不,怎麽能如此天真?海斯利那里吃的亏还不够吗?
科尔曼继续说:「我不是麦可·海斯利,我花了九亿美元买下这支球队,是因为我渴望胜利,我想成为灰熊队冠军文化的一份子,而且,我希望用我的方式来打造这支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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