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明代赌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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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明代赌博现象 (第1/2页)
赌博,又称博弈、博戏,在中国已经有很长的历史。
《论语》中有记载:“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呼?”
《史记》中更是指名道姓:“博戏,恶习也,而桓发用(之)富。”货雌桓发可谓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靠赌博发家致富的人。
其实博弈本事民间传统的游戏竞技,供人们在茶余饭后休闲消遣。但随着时代、社会和人们生活境况等的发展演变,这种带有娱乐成分的活动逐渐和金钱牵扯到了一起,以赢取财物为目的,遂成为一种社会陋俗。
历经秦汉、魏晋、唐宋,赌博发展到明代,更是愈演愈烈,风靡一时,上至皇帝、官员、士大夫,下至普通平民甚至流氓、乞丐,赌博活动已经遍布城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
概言之,赌博乃明朝社会一种普遍现象,对其的研究有助于了解明朝社会的实况。
明代的赌博种类繁多,有偏重于室内的静态游戏,也有以各种动物斗赛赌输赢的室外游活动,千姿百态、花样百出。
最为普遍和流行的简介如下:
投壶:在士大夫和文人儒生的社会交往中,投壶是最常见的娱乐活动之一,《明史》记载陈献章的门人李承箕时说他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举乡试,“往师献章,献章日与登涉山水,投壶赋诗,纵论古今事,独无一语及道。”在当时的士大夫心中,游乐已远重于论道和出仕。明代的投壶活动已突破礼法的限制,由古代的射礼变为以娱乐为主。《菽园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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