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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 老顽童

第二百九十九章 老顽童 (第2/3页)

“适才,我在乾清宫,被圣上逼迫,忍不住将你和徐神医的事情道了出来。。。”

高杰听罢,犹如五雷轰顶,整个人都傻了。

要知道,如今的徐鸿儒那可是大名鼎鼎的反贼之首,所犯之罪那可是大逆不道、要株连九族的,高杰与其的关系,捂盖子都捂不赢,岂能到处宣扬。

所谓株连九族,就是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族刑的概念在古代有多种解释,主要是有三族、九族之分。三族者,一说“父母、兄弟、妻子”;一说为“父族、母族、妻族”。到底何者为是,古人对之也有歧见。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大可不必细究。因为古代的所谓“夷三族”,本身便是一种极具任意性的滥刑。这种任意性一方面表现在对象方面,到底什么样的犯罪适用族刑,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帝王也不愿制订出统一的适用标准,而是由兴所致、心血来潮地临事议行。只要皇帝认为罪大恶极,必欲置之极刑、大开杀戒而后快的犯罪,都可能成为族刑的目标。任意性的另一方面,则表现在范围上。以族刑惩治重罪,意在斩草除根,以儆它人,法律上不预先划定范围,可以迎合统治者针对不同案件,因事因人而作出不同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三族既可能是“父母、兄弟、妻子”、也可能扩散到“父族、母族、妻族”。至于“九族”,也有异说,或谓“上自高祖,下至元孙,凡九族”;或谓“九族者,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其实,九族应为一虚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九”是最高之数。故九族之说恐非一一落实的实指,乃是概括性地包容与之有亲缘关系的所有宗支族系。在古代,九族之诛往往施之于重大政治犯罪,一旦大狱炼成,只要是与犯罪人沾亲带故,都将受到无辜株连。

最极端的,当属“十族”的特例。不过这一暴行在中国古代仅有一例,这一惨剧的主角乃是大明初期,明惠帝时期的学界巨擎方孝儒。方孝儒因主修《太祖实录》、《类要》等重要典籍而名高一时。不料祸起萧墙,燕王朱棣以“清君侧”的借口起兵南下,并最终推翻惠帝,登上皇位,是为明成祖。为了向天下正名,朱棣欲借方孝儒之名草拟登基的诏书。不料方孝儒一派忠义,本着不事二主之心,拒不合作,且“大书数字,投笔于地,曰:死既死,诏不可草!”成祖威胁他道:“汝独不顾九族乎?”方孝儒毅然说道:“便十族,奈我何?”于是,成祖盛怒之下,竟不顾“杀孝儒,天下读书种子绝矣”的谏言规劝,将其门生数人连同其九族并而诛之,是有“十族”之说,罹难者竟达八百余人之多,可谓族刑的登峰造极之作。

如今可好,魏忠贤竟然让高杰和徐鸿儒的关系被当今天子知道了,这岂不是要了他的命吗?!

高杰腾地站起身来,指着魏忠贤,张口结舌,一时间哑然无语,不知该说些什么。

魏忠贤也吓得站了起来,状甚惶恐。

高杰气急败坏,忍不住走近几步,想要好生问问魏忠贤为啥要出卖自己。谁知,他甫一靠近,魏忠贤便立马后退,始终与他保持安全距离。

高杰见魏忠贤还要躲,愈发气苦,加快了逼近的脚步。魏忠贤虽年过五旬,但他和一般的年幼便净身进宫的宦官太监不同,身高体壮,且动作机敏,见势不妙便绕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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