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六六大顺 (第2/3页)
有一个人悄悄的进了大队长家里,贼头鼠脑,看着就不像干好事。
不过这些纪琬当然没有看见。
“闺女你说我们这兔子真的可以赚钱吗?我有些怕会赔钱。”陈荷从来没有养过这品种的兔子,在她眼里,这种兔子娇贵,别没卖到钱,兔子就死了,到时候就是得不偿失。
纪琬心里很有把握,这种兔子她以前也养了一只,就是为了取兔毛来刺绣。
“娘,你放心,肯定没问题。到时候几只小兔子就让家里三个小子照顾,除了学习也要适当。”
“学习的事情我也不懂,你是他们娘,你做主就好。”陈荷虽关心外孙,但这些她还真的不懂。
……
回到家,陈荷就宣布了这件事情。
“娘,那兔子真的这么赚钱吗?”大嫂实在有些不可置信,她只知道一头猪大约能卖120元,兔毛居然这么值钱。
“普通的兔子当然是赚不到什么钱的,这次的是安哥拉兔,它的毛发可以膨胀好几倍,养的好,这兔子的毛发还能更好。”纪琬对于所有能补贴家里的生意,都可以试试看。
“小妹这么说了,我们就放心了,小妹下午我和你一起去,我也想看看这兔子。”
“行,下午咱们就去大队长家领养兔子。”
一家人都有些好奇这个兔子,究竟什么样子。
一到点,大嫂和二嫂就抓着纪琬想去大队长家看看,“小妹,下午了,我们去大队长那看看兔子呗!”
“嫂子你俩怎么这么着急,又不是看不着,咱家都是花钱,肯定能拿到。”纪琬擦拭着灶头的灰烬,人永远对新鲜事物感到好奇。
处理好家务,纪琬就带着两个嫂嫂去看兔子了。
到大队长家里的时候,门口放着几个竹编笼子,里面都是小兔子。
“这个就是安哥拉兔?好可爱,毛还真的是蓬松的。”大嫂从笼子里面抓了一只兔子,看了看。
大队长和一个年轻人刚好从屋子里出来,“那边第一个笼子,是你们家的六只兔子。”
说完,就介绍了一下身边的年轻人,“这是我们城里来的饲养员,很专业,等会他会选择一家来教怎么养兔子,你们要好好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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