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节 有事大哥办 (第1/3页)
七寻摆手:“有些好名声不要也罢,咱家要是只修晏家村至镇上这一条道,那扬个名也罢了,但如果想天天出资年年修,把全县的道路都修好,这名声就绝不能要。”
沈万三的反面教材,就在那摆着呢。涉及官方基建,别和朝庭争名声,取死之道。
她想修路是真,但也不是真的冤大头给县衙白送银子。自家纸坊的生意已经得罪了一大批人,虽然不怕,但也没必要给自己找太多麻烦。
给县衙送钱,虽然不要这名声,但实惠却不会少,这是把县衙和自家给绑上了,县衙财政上想要这钱,那在必要的时候就得维护晏家的利益。而县衙那边也会承晏家这份情,晏家默默捐钱,不要钱不要利的,高风亮节,如此义商,县衙巴不得多点呢。
怎会让人轻易把这存钱罐子给打碎了?
甚至县衙为保证这笔源源不断的银子,会主动给你保驾护航。
人情什么的,其实都是假的,利益才是保证彼此合作的最佳基石。
不过,和县衙长期打交道,自己和小五年纪太小都不合适,其实精于谋算人心的三姐姐才是最合适的,但七寻可不想为这种事情耽误灵素的时间,她忙着呢。
再说,灵素是多厉害的专业技术人员?医术研究和药物研究,才是她应该去干的事。
为生意的事情,不值当她浪费时间。
至于灵玉,和自己一样,年纪太小,不适合出面担事儿。何况她现在也忙着呢,种地可比生意重要的多。
所以,这件事情,最合适的人,其实是大哥。
一位曾经的帝国继承人,还怕和县衙打交道?
县尊大人再精明,说实话,也未必比得上大哥扶苏。
何况县尊大人虽然是个死要钱,但也不会泽竭而鱼,那不符合他的行事风格,他会保证彼此合作的顺利的。
甚至,他还会为保证他卸任后,这份合作能顺得的继续进行,在一开始的协议上,就给晏家最有利的条款,以杜绝以后的县尊破坏这份合同。
司氏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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