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九章 寻找合适的机会 (第2/3页)
到战阵之际,没人喜欢穿着这东西。
可马克西姆身上竟是同时套着三层甲胄,除了最外边的半身胸甲以外,里面还有一件锁子甲,最贴身处则是一件牛皮甲。
这三件甲胄加在一起,足有四五十斤重,将他遮护得严严实实,而狼骑们手中所持的偏偏都是短弩,力道不足。
根本就射不透他身上的衣甲,箭头直接就被锁子甲给拦下了。
便有一两支箭刺透了锁子甲和牛皮甲,也都被卡在那里不得寸进,只是给他身上添了几处浅浅的伤口而已。
这几处小伤更是激起了马克西姆的凶性,他弯腰抓起那名垂死的狼骑,高举过头,朝着剩下的人这边扔了过去。
“我滴个乖乖,这是个什么怪物啊?”一名狼骑的老兵张皇的闪开,张大了嘴巴惊叹道。
杨队正此时已经从地上爬起身来,脸色还是很难看,马克西姆的那一拳确实很重,凭自己的经验,他感觉里面的肩骨都开裂了。
不过他已经顾不上自己的伤势,沉声道:“列阵而战!”
这声命令下得正是时候,因为此刻古达麦的手下们已经冲上来了。
这些面无表情的家伙抛开身上的长袍,抽出一柄柄细长的针剑,不吭不响的朝着狼骑们搂头便刺。
他们手中的针剑长不到三尺,浸泡过毒液的剑身暗淡而无光,看起来并不起眼,却极度的危险,就像是毒蝎尾巴上的毒钩。
刺客们出手时的最高追求就是出其不意一击致命,所以刺剑这种类似于长匕首的兵刃显然很适合他们。
除了便于隐秘携带的好处之外,剑身修长而锋锐的刺剑比普通的刀剑更容易刺透重甲,也可以避免他们在行刺的时候身上沾染太多的血腥之气。
以勇气为名的古达麦,偏偏绝大部分的手下人都是刺客,这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讽刺。
不过古达麦本人却并不以为意。光明的背后就是黑暗,这世上的事情本来就是如此。
他以阴暗的手段,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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