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5章 重磅新闻连续来袭 (第1/3页)
新条款的诞生,简直就像是专门为王泽林一个人设立的。
国内那边,官方媒体,朝廷台的解说员直接在社交媒体上将这一条款命名为“王泽林条款”,而北美地区,媒体则是将最新出台的硬性工资帽和这个条款相结合,将其一概括取名为“国王协议”!
之所以米国这边取这个名,单纯就是因为王泽林自己在推特、脸书等社交平台上的英文名就叫做King,翻译一下,就是国王。
于是,两地球迷就新条款的命名彻底达成了统一。
见此情况,NBA官方也顺水推舟,让副总裁谭惠明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向外公开了联盟正式将指定老将条款命名为王泽林/国王条款。
众所周知,NBA是一个商业联盟,一个商业联盟,必须是要设立出很多的规则和条款,才能让球员和球队取得各自应有的利益。
而NBA在此之前,曾诞生过6个以球员名字命名的条款,都深深的影响到了NBA的未来发展。
按时间顺序,第一个出现的是拉里·伯德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鸟权:
NBA中拥有着球队的工资帽制度,这个制度的存在能够很好的阻拦超级球队的出现,而对于工资帽,一定是要提到的就是“鸟权”,其名为“伯德条款”,其内容是在一支球队效力3年以上的球员就能够和球队签下一份顶薪合同,且可以超出工资帽进行续约。
而使用这份条款球队与老将续约也是能够给出比其他球队更大的合同,让球队能够更有优势续约球员!
第二个是阿里纳斯条款:
NBA中的新秀合同分为首轮合同和次轮合同,首轮合同为4年的合同,而次轮则是2年的合同。当年阿里纳斯正是次轮被选中的,在2年级的时候打出了18.3+4.7+6.3的数据。
由于合同即将到期,勇士队又无法给于能够匹配的新合同,导致他只能离开!这份合同的制定正是为了预防再次出现这样子的情况,让球队能够更好的留下出色的次轮球员,更好的保护母队的利益。
第三个是休斯顿条款:
这份条款诞生的主要原因是,他当时与球队签下了一份6年1亿的合同,可是在合同还未到期,他却宣布了退役,而球队还要依旧给与他剩下的薪水,关键的还占着球队的工资帽。
经过讨论之后出台了这份条款,那就是球队可以选择裁掉一位球员,这位球员的薪水将不会占到工资帽里面。
第四个是佩顿条款:
其条款的诞生是当时绿军将其交易到老鹰队,再佩顿与老鹰队完成了买断后,很快再次签回了绿军,这样子的操作无疑是直接激怒了联盟,因此制定了该条款,被球队交易裁掉后的球员30天不得与原球队签约,休赛期则为20天,之后再次修改,赛季期间的30天改成了当赛季不得再与原球队签约!
第五个是罗斯条款:
这份条款是,当一位新秀在新秀合同期间成为了MVP或者接连2次进入全明星首发再或者接连2次入选最佳阵容。满足之后,这位新秀将在合同结束之后与球队签下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的合同。
罗斯条款虽然达到的条件很难,但是不凡有很多球星受益。比较有意思的是,杜兰特正是第一位受到这份条款的球员。
第六个是隆多条款:
这份条款不同于以上与薪资有关,这份条款是当时隆多因为受伤仅打了38场比赛却在最后以11.1次助攻拿到了助攻王,这无疑是让很多的球员感到了不满,认为出场的比赛场次太少了,没有什么含金量。
于是联盟制定了球员必须参加70%以上的比赛才能够评选最后的奖项,如果未出场70%的比赛,数据则是要折算70%后才能参加!
可以说,以上6个条款的出现都为完善NBA的规则体系还做出了巨大贡献,能够以名字命名,更是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伟大之举。
到现在,NBA历史上第7个以求球员命名的条款诞生了,即——王泽林/国王条款!
这个条款公布后,球迷和媒体都激动极了,因为多起意味着今年夏天将会有多起超级顶薪诞生。
球迷们是纯粹的吃瓜乐子人心态,而媒体主要是激动于今年夏天的爆炸热度。
搞媒体的都清楚,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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