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不做影后姐妹花(34) (第1/3页)
程秋芸的婚姻平淡中又满是一地鸡毛。
程秋芸跟原主的爸爸江腾不是自由恋爱,是相亲认识的。
年龄都大了,家里都催婚催的紧,相亲后相互不厌烦,条件合适,三个多月后两人结婚了。
结婚后没多久程秋芸有了身孕。
再两个多月后,江腾出了车祸去世了。
江家要求程秋芸打掉肚子里的孩子,程秋芸没有同意。
倒不是程秋芸对江腾多有感情,相反两人之间的感情很浅,浅到谁都没想着主动跟对方合个影。
结婚后感情没有很快培养起来,跟结婚时程、江两家的撕扯有关。
程家要求彩礼十八万八,江家说要十八万八可以,但婚后要跟江腾一起还贷款。
江腾的房子虽然买的早,贷款总额不高,但也有三十来万没还。
共同还贷还不加名字,程家哪能干?程秋芸自己也不会愿意。
婚事差点黄了。
最后各退一步,程家只出八万八彩礼,房子的贷款江腾在婚前还完。
这才结成了婚。
但彩礼被程父程母“借”走了,没给程秋芸。
江腾知道了很不高兴。
两人的感情一直淡淡的。
程秋芸不愿意打掉,纯粹是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江家的态度很强硬,说孩子生下来姜家不会认,也不会出抚养费,以后更不会有来往。
江腾还有个哥哥以及小侄子,江家不缺继承香火的。
不认的目的是不想让程秋芸肚里的孩子继承江腾的遗产。
两人结婚时间短,共同财产很少,牵扯到继承的是两人住的房子,江家想把房子留给江腾哥哥家的儿子。
婚房算是江腾的婚前财产,程秋芸没有继承权,但她肚子里的孩子有。
程秋芸答应了江家,还应江家的要求签了书面协议。
不过也没太亏着自己,结婚时房子重新装修了下,一部分家具是程秋芸买的,让江家折钱给了她。
两相结清,互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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