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买纸 (第1/3页)
马哲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将近12点了,之前见到聂小真和高飞并没有花了多少时间。高飞见到马哲和聂小真打招呼,很是郁闷的先走了,聂小真心情也不是很好,马哲看她不想说话的样子,也只好先告辞回去了。一进到宿舍楼,就见到疯哥一身臭汗,半死不活的走进来,见到马哲还友善的向他点头示意。马哲看他穿着短裤和球鞋,知道他肯定是跑步去了,这才想起下周就是那个万米长跑夺美大赛的日子,疯哥肯定去加紧锻炼去了,难怪这段时间他倒是很安静的,每天训练得死了一样,哪还有什么心情发疯?
宿舍里还亮着灯,光头杨正在拿着镜子照他的头发,然后用章光101药水抹在头上,神情专注而虔诚,让人不由自主的感动。老叶在肉麻兮兮的给他的不知道哪个女朋友打电话,然后咯咯咯咯的坏笑,伟哥在洗脚,水龙头开得哗哗哗哗的响,见到马哲回来,伟哥连忙道:“马哲,明早和我去跑步!”
马哲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人家疯哥每天晚上都去跑步训练,连发疯都顾不上了,而伟哥一个星期前就说了要锻炼了,每天早上睡得像死猪一样,要叫十几分钟才舍得下床,一个星期了,没跑过一次步!马哲放下书包,一屁股坐在凳子上:“你能起来再叫我吧!每天晚上都叫要去跑步,起得最晚就是你!还有脸叫!”
伟哥脸上一红,很有点羞怒的道:“明天是星期六!一定起来!不起来的是小狗!”
“不起来的是卡拉!”光头杨在一边摸着光光滑滑的头顶插话进来道:“卡拉是条狗!”
伟哥顿时不乐意了,指着光头杨大骂:“你个****丑男!涂这种东西有什么用?别人有头发你也想有头发?安分守己做你的丑男好了,****!”
马哲累了一天,不理他们,拿了衣服进去洗澡了。
夜深了,外边的宿舍楼还是灯火通明,到处有人鬼叫,听音乐,打麻将,大学的宿舍的晚上永远是一天最生气勃勃的时候。
马哲一个人坐在熄了灯的黑暗中,拿着手机,手机微弱的亮光照着他的带着诡异的笑脸,他在给周緲緲编着短信:緲緲,睡了吗?晚安,愿上帝保佑我,今晚能够梦见你。
他把短信看了几遍,心里感慨,这条短信写得实在太好了,情深意切,充满了诗意,然后炫耀似的把这条短信发给了余玄子、覃晓璇。
现在已经接近一点了,马哲也不期望三人会回复他,正打算把手机关机放好手机却振动起来,打开一看,竟然是余玄子的短信:晚上忘了吃药了吧?起来吃了再睡。
马哲忍不住嘿嘿嘿嘿的低笑起来,余玄子说话总是这样冰凉凉的带着软软的刺,但是因为她是个美女,所以即使这样的话在马哲听来也格外的可爱,笑着捏着手机想了想,又埋头给她回了条短信:今天晚上夜色正好,发条短信调戏调戏你呀。
刚发了短信,手机又振动了,却是覃晓璇同学的短消息:你个神经病!我们宿舍正在看恐怖片,突然这么晚手机叫,把我们都吓死了!
马哲又止不住的微微一笑,本来很优美的一条短信,在看恐怖片的时候收到,难免会让人感觉到阴深深的害怕,本来还想发条短信去吓一吓她的,但是想了想,还是不打搅她好了。
余玄子的短信很快就回来了,短信的语气带着深深的不屑:你是在调戏自己吧。
马哲一看,不得了,竟然藐视我这个未来校花杀手的调戏!涉及到校花杀手的尊严,又怎能轻易服输?费尽脑子的开始编写短信:九月的时候,大学的天空都是带着爱意的微蓝,我在学生会的选举的会场遇到了你。一身素净的长裙,发家夹着短发柔顺的贴在面颊,纯净的脸庞,连玫瑰的颜色也变成了粉白。我想,这个女孩真好看,很招人喜欢。只是东坡湖水换了又换,喜欢你的人越来越多,我家阳台的那对鹦鹉已经长大了,我们还是没有在一起。
这么长长的短信编完都已经二十多分钟过去了,马哲发出去以后,等了十几分钟也没见回,旁边的老叶却开始打起呼噜来,马哲顿时崩溃了。老叶个头不大,打的呼噜那是惊天动地,隔壁宿舍都能听到的程度,同宿舍半年,大家都养成了在老叶打呼噜之前睡着的好习惯,此时又听到老叶打呼噜,声音激昂有力,马哲杀人的心思都有了,料想余玄子这么许久不见他回,一定已经睡觉了,当下关了手机也跟着躺下,用毯子盖住耳朵,在老叶的鼾声阵阵中睡下了。
一觉起来的时候阳光已经从贴着报纸的窗缝里透进来了,马哲拿起放在床头的手表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八点半了,爬起来发现自己竟然是最早起来的,一边爬起来一边对伟哥道:“伟哥!卡拉!起来跑步了!”
伟哥“啊!”的一声惊醒,整个人坐起来,在马哲以为他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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