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外患 (第1/3页)
新政府已经成立,内阁各部门也已经组建完成,政府机构开始正式行使职能,新政府在政治、军事和外交方面等方面多管齐下。
在政治方面,新政府派出官员前往各省督促当地进行政府机构改革,按照中枢的要求进行,裁撤和新建一些机构,例如裁撤掉一些不必要的部门和吃闲饭的官员,新建一些必须的政府机构,例如新建工商、税务、海关、法院、警察局、派出所等等,将官府内原有的相关机构裁掉,不使职能出现重复现在。
新政府还规定,各地行政主官不再有破案和审案的工作和职责,维持治安和刑事侦破工作由当地警察局全权负责,审案工作由法院负责,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将受到当地监察局的监督。
由于现在是军政时期,各地政府主要官员还是由上方委派,一些关键性部门的主要官员也由上面委派的主官任命,咨议局只能选举一些不太重要的副职。
同时新政府下令将各地财税征收权收归中枢,在各地建立的税务局就是承担这一职能的,为了维护中枢权威,各地征收的财税先统一上缴中枢财政,然后再由中枢财政下拨一部分给各地财政用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由于现在货币流通在民间还有很多直接用银子交易的现象,为了防止银钱押运途中出现损耗的情况,这一规定暂时先实行两年。两年之后地方财政收入直接留用在当地,不必先行全部上缴中枢。
新政府规定,取消人头税、城门税等等一系列苛捐杂税。在预算内财政收入构成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一是中枢与地方共享收入,其二是地方固定收入。中枢与地方共享的财政收入分为农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分配额度上,中枢配享农业税和增值税的百分之七十五,配享所得税百分之六十,配享资源税的百分之百,配享证券印花税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他归地方财政。而地方固定财政收入有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为了将新政府的政令执行彻底。中枢还往各地派出调查组,一方面调查各地的行政机构的裁撤和组建情况。另一方面调查苛捐杂税的取消情况和新的税收政策的实施情况。对于那些不执行中枢行政命令或者故意拖延的情况,中枢进行坚决打击,特别是在新政府发布行政命令之后,各地还在私下征收各种苛捐杂税的现象。一经发现,对当地官员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轻则坐牢,重则交给法院审判后枪毙。
在外交方面,新政府已经与德国、美国等周边一些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且互派了外交公使。
12月25日,按照萧震雷的指示,新政府外交部门向各列强驻华公使馆发出照会,照会规定。在三个月之内,对于还未与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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